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海南基地共和縣100萬千瓦光伏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330kV送出線路EPC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發包方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基地黃河1000MW光伏項目,為保證該項目送出,需擴建昕陽330kV匯集站,本項目接入昕陽變后,昕陽變匯集新能源達到130萬千瓦時,為滿足新能源的送出需求,擬建昕陽~青南Ⅱ回330kV線路。
本期新建線路起于青南750kV變電站,訖于昕陽330kV匯集站,形成青南~昕陽Ⅱ回330kV線路。新建線路位于海南州共和縣境內,路徑長度約為39.9km,線路曲折系數為1.9。線路沿線海拔高度為2999m~3148m,全線地形以平丘及沙漠為主。本工程導線采用4×JL/G1A-400/35型鋼芯鋁絞線,地線采用2根OPGW光纜。
1.2招標范圍
1.2.1本次招標內容包括:新建330kV輸電線路工程(330kV線路約39.9km,含2根36芯OPGW光纜),包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接入協調、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電網公司驗收、性能保證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含建設工程工作范圍內的全部生產設施、附屬設施材料的采購。其中工程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施工包括承包范圍之內的全部線路基礎工程施工,桿塔組立及架線工作;采購包括工作范圍內的材料訂貨、供應、運輸和儲存;調試包括投標人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工程的試運、分部試運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包括階段驗收和最終驗收;性能保證指在投標人工作范圍內的性能滿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確的性能指標。
1.2.2投標人負責工程勘察、設計、送出線路(含通訊光纜)的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并取得電力部門批復意見、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及相關手續)手續辦理、預算書編制、竣工文件編制、材料采購、所建線路的線路參數測試、負責電力部門的質量監督驗收、負責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及竣工投產、完成保修期各階段的相關內容和服務。
1.2.3投標人負責330kV線路工程施工,包括:通訊光纜與兩側變電站的接引,線路保護對調、穩控對調及故障測距調試等所有聯調工作,直至線路正常投運;不負責330kV線路保護定值計算。
1.2.4投標人負責采購線路施工材料,不含變電站330kV側進線間隔設備(避雷器、電流互感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纜等)的采購。
與兩側變電站分界點為門型架,投標人負責導線壓接工作;并將通訊光纜引至變電站通訊機房,引導光纜、接續盒、光纖熔接及連接附件均由投標人負責。
1.2.5線路驗收前按電網公司要求統一進行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及噴涂。
1.2.6投標人負責的其它工作
(1)勘測定界、壓覆礦產、地質災害、環境影響(含電磁輻射專章)、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預評價、土地預審、安全專篇(跨越公路安全專篇)、林地和草原手續(含臨時及永久)報告編制及審查并取得批復意見。
(2)投標人負責巡線檢修道路、征地、政策性補償及路徑協議的簽訂。
(3)投標人負責環境監理監測、水土保持監理監測、防雷監測等工作,并取得結論報告。
(4)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設施、檔案(歸檔、整編、移交、配合驗收)、土地驗收等事宜。
(5)除上述工作外,政府要求辦理的其他專項手續。
1.2.7工期安排
2024年7月1日開工,2024年7月15日完成設計方案編制及審查,2024年10月30日完工,具備送電投運條件,此期間完成本工程勘測設計工作,并取得相關電力部門的批復意見。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黃河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可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并須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如設計單位不具有施工資質,可委托具有該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線路施工;
(2)線路施工單位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的一級承裝和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如線路施工單位不具有承試一級資質證書,可委托具有承試一級資質證書的企業承擔試驗工作。
(3)線路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擬委托企業的資質證書須在投標文件中同時提供。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項目主要人員資格
(1)設計負責人:具有勘察設計類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2)線路施工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具有光伏或類似項目施工的管理經驗,且近兩年內擔任過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
(3)線路施工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承擔過至少1項33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電線路的EPC總承包,并成功投運一年及以上的業績(附合同證明材料)。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8.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5月20日18:00時至2024年5月27日0:00時。
熱線服務: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1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基地黃河1000MW光伏項目,為保證該項目送出,需擴建昕陽330kV匯集站,本項目接入昕陽變后,昕陽變匯集新能源達到130萬千瓦時,為滿足新能源的送出需求,擬建昕陽~青南Ⅱ回330kV線路。
本期新建線路起于青南750kV變電站,訖于昕陽330kV匯集站,形成青南~昕陽Ⅱ回330kV線路。新建線路位于海南州共和縣境內,路徑長度約為39.9km,線路曲折系數為1.9。線路沿線海拔高度為2999m~3148m,全線地形以平丘及沙漠為主。本工程導線采用4×JL/G1A-400/35型鋼芯鋁絞線,地線采用2根OPGW光纜。
1.2招標范圍
1.2.1本次招標內容包括:新建330kV輸電線路工程(330kV線路約39.9km,含2根36芯OPGW光纜),包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接入協調、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電網公司驗收、性能保證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含建設工程工作范圍內的全部生產設施、附屬設施材料的采購。其中工程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施工包括承包范圍之內的全部線路基礎工程施工,桿塔組立及架線工作;采購包括工作范圍內的材料訂貨、供應、運輸和儲存;調試包括投標人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工程的試運、分部試運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包括階段驗收和最終驗收;性能保證指在投標人工作范圍內的性能滿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確的性能指標。
1.2.2投標人負責工程勘察、設計、送出線路(含通訊光纜)的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并取得電力部門批復意見、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及相關手續)手續辦理、預算書編制、竣工文件編制、材料采購、所建線路的線路參數測試、負責電力部門的質量監督驗收、負責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及竣工投產、完成保修期各階段的相關內容和服務。
1.2.3投標人負責330kV線路工程施工,包括:通訊光纜與兩側變電站的接引,線路保護對調、穩控對調及故障測距調試等所有聯調工作,直至線路正常投運;不負責330kV線路保護定值計算。
1.2.4投標人負責采購線路施工材料,不含變電站330kV側進線間隔設備(避雷器、電流互感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纜等)的采購。
與兩側變電站分界點為門型架,投標人負責導線壓接工作;并將通訊光纜引至變電站通訊機房,引導光纜、接續盒、光纖熔接及連接附件均由投標人負責。
1.2.5線路驗收前按電網公司要求統一進行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及噴涂。
1.2.6投標人負責的其它工作
(1)勘測定界、壓覆礦產、地質災害、環境影響(含電磁輻射專章)、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預評價、土地預審、安全專篇(跨越公路安全專篇)、林地和草原手續(含臨時及永久)報告編制及審查并取得批復意見。
(2)投標人負責巡線檢修道路、征地、政策性補償及路徑協議的簽訂。
(3)投標人負責環境監理監測、水土保持監理監測、防雷監測等工作,并取得結論報告。
(4)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設施、檔案(歸檔、整編、移交、配合驗收)、土地驗收等事宜。
(5)除上述工作外,政府要求辦理的其他專項手續。
1.2.7工期安排
2024年7月1日開工,2024年7月15日完成設計方案編制及審查,2024年10月30日完工,具備送電投運條件,此期間完成本工程勘測設計工作,并取得相關電力部門的批復意見。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黃河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可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并須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如設計單位不具有施工資質,可委托具有該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線路施工;
(2)線路施工單位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的一級承裝和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如線路施工單位不具有承試一級資質證書,可委托具有承試一級資質證書的企業承擔試驗工作。
(3)線路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擬委托企業的資質證書須在投標文件中同時提供。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項目主要人員資格
(1)設計負責人:具有勘察設計類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2)線路施工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具有光伏或類似項目施工的管理經驗,且近兩年內擔任過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
(3)線路施工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承擔過至少1項33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電線路的EPC總承包,并成功投運一年及以上的業績(附合同證明材料)。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8.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5月20日18:00時至2024年5月27日0:00時。
熱線服務: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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