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有限公司黃岡市(90.0054MWp)戶用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湖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黃岡市90.0054MWp戶用光伏項目擬建于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浠水縣、羅田縣、黃梅縣、團風縣、英山縣、紅安縣、武穴市、麻城市和黃州區,擬利用開發區域內居民住宅進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項目整體規劃容量為90.0054MWp,擬采用620Wp及以上單晶硅組件,一戶一并,220/380V全額上網模式,最終按實際并網容量據實結算,總容量不超過90.0054MWp。
2.1.2招標范圍:(1)負責完成本項目范圍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并于電站并網后一個月內提交竣工圖。
(2)負責在黃岡市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居民住宅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銀行卡、電表戶號等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要求;當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屋頂資源條件發生變化時,隨時積極相應。
(3)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與發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辦理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協助用戶辦理銀行卡等手續。
(4)負責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不少于2MW電站合作協議簽訂,否則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請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謹慎報價。
(5)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采購,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逆變器、電纜、并網箱、關口表等,并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裝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裝、基礎施工、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并網箱安裝、電纜鋪設、防雷接地、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負責電站并網以及調試等工作。
(6)負責所有設備、材料(包括甲供)的卸車、指定地點的二次搬運、存放、保管,自交貨地點卸貨后發生的二次轉運費均由投標方承擔,保管、發放均由投標方負責。卸車、搬運所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以及相關費用由投標方負責解決。
(7)投標人與項目范圍內全部用戶簽訂的協議中用戶固定收益支架模式為前10年每塊組件不超過45元/年,后15年每塊組件不超過30元/年,陽光棚(單坡、雙坡)每塊組件不超過15元/年,合作期限為25年。招標人有權根據市場變化調整租金,如投標人未經招標人允許調整租金超招標人下達的標準,超出費用將在合同總價中扣除。
(8)投標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擬安裝電站房屋開展典型房屋質量檢測(每種典型房屋檢測2-3戶),并出具相應正式檢測報告文件,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9)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投標人負責修繕,若造成相關財產損失,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0)負責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投標人自行建設或招標人開發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公共建筑、居民戶用屋頂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等工作。
(11)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12)投標人須在每戶光伏電站通過招標人安裝驗收、并網驗收以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10天內,完成該戶光伏電站的并網發電并保持正常運行,并負責相關協調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更換電站安裝位置,由此產生的屋頂資源落實、相關變更審批、電站拆裝遷移等工作以及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3)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性文件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4)負責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直至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期間的所有光伏電站生產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5)根據發包人電費劃轉及租金支付的要求開展電費劃轉及租金支付,若采取自然人備案形式,承包人使用光e寶在并網后1個月內完成本光伏項目中光伏用戶的電費(租金)劃轉簽約服務流程,具備電費統一歸集劃撥條件,并完成戶用電站首次電費結算及用戶年度租金支付。若采取項目公司備案,承包人協助發包人指定項目公司完成戶用電站首次電費結算及用戶年度租金支付。
(16)負責按照《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量數據采集及傳輸方案》的要求,在并網時同步將全量數據上傳至龍源管控系統。承擔首年4G物聯網卡的辦理及流量費用。
(17)負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按《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安全管理要求,設立專職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派駐足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區域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18)利用公共屋頂(村委會等屋頂)建設戶用光伏電站,要求簽訂正式的房屋租賃合同,且要求相關企事業單位提供非政策性稅收發票。
(19)戶用電站并網需按照《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進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的通知》要求,安裝滿足689采集器通訊協議的光伏協議控制器等相關可觀、可測、可控、可調設備,符合并網條件。
2.1.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2.1.4質量要求:合格。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發電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發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31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