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西藏公司那曲分公司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可研至竣工階段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
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場址區位于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吉措村,場區中心西距那曲市直線距離約19km。場區為高原山地,有一定高程差,機位主要分布于場區內四條主山脊,場址區海拔高程為4800m~5100m。年平均氣溫-2.6℃,年最低氣溫-29.3℃,年最高氣溫16.7℃,場區內有G317國道穿過,交通條件相對便利。預可研推薦安裝20臺單機容量為5.0MW的風電機組,儲能配置構網型儲能,裝機規模為20MW/80MWh(按裝機容量20%,儲能時間4小時配置)。工程任務主要是發電。
【2】招標范圍:
本項目全部工程勘測及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風電場、升壓站范圍內招標設計、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編制、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相關設計成果的評審等。包含不限于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設計:在整個服務期限內,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規程規范,開展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報告的編制及相關配合服務等工作,并負責可研報告通過審查以及取得可研報告審查意見,并按照可研按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審定本),可研報告審查單位發包人另行委托。
(2)工程測繪及地質勘察:本項目全部的工程水文地質詳勘,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道路,升壓站等。
(3)招標設計: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風機基礎、箱變、集電線路、道路、環水保)、升壓站、設備(含儲能設備)等整個工程的招標設計。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各設備采購標、施工標的招標文件技術編制,包括但不限于設備規范書、施工技術要求、工程量清單招標預算、招標圖紙。
(4)施工圖設計:根據招標確定的機型,對風電場風能資源分析、風機優化布置、微觀選址及發電量進行復核計算。根據招標確定的機型,對風電場、升壓站進行總布置設計。風機基礎、升壓站、道路、環水保、集控中心、箱變、集電線路等的施工圖設計。按照施工進度要求,提供設計交底及設代人員等相關技術服務等。
(5)竣工階段設計及服務:竣工圖編制、竣工驗收及達標投產等各階段的有關技術和經濟文件編制。
(6)相關服務:現場設代服務,設備供貨商的設計配合工作。
(7)承辦設計審查會議、設計聯絡會。
(8)新能源制氫制氧科技項目研究。
本招標項目分四階段實施(包括氫氧科技項目),第一階段為可研設計階段,第二階段為招標設計階段,第三階段為施工詳圖設計階段,第四階段為竣工圖階段。其中,如因國家級地方政策變化調整、發包人投資決策等關系導致的項目中止或終止,后續第二、第三、第四階段存在不繼續履行的可能,投標人不得索賠,報價時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述風險因素。
【3】計劃工期:
(1)計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項目竣工圖繪制完成后通過竣工驗收為止(預計2026年10月31日前)。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風電場勘測設計的合同業績2份,并已經投產發電。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投產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高級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陸上風電場勘測設計(含陸上風電EPC總承包)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3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