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機場建設投資集團 (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2024年稅務顧問服務
二、項目類別
服務
三、采購方式
招標
四、采購內容
1.服務內容:
根據招標人要求,對廣州機場建設投資集團 及下屬子公司提供與其經營有關的稅務支持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審核投資項目稅務風險,并提出稅務優化建議。
(2)日常稅務咨詢及政策解讀
(3)商務合同審核
(4)參加涉稅會議及稅局交流活動。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 ¥170000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三、合格的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依據總公司(總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掃描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一);
3.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或“信用廣州”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任意一項或多項記錄名單(注:以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于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當天在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八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5.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6.關于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三條單列的投標人資格要求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七、公告開始時間
2024年06月03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2024年06月13日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4年06月14日 10:00
十、采購方
聯系
十一、采購代理機構
聯系
采購方:廣州機場建設投資集團
日期:2024年06月03日
2024年稅務顧問服務 招標公告.pdf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