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準格爾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裝機容量4×330MW,每臺機組配套建設有除塵、脫硫、脫硝裝置,環保指標執行超低排放標準;機組配置有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凝結水精處理系統,水汽化驗系統,制氫系統,循環水處理系統,工業廢水處理系統, 生活污水處理系統, 采暖加熱站系統,消防水泵房系統,污水深度處理系統,負責設備參數監視及調整、指標控制、設備巡檢、操作、試驗、事故異常處理等。公司建設自有貯灰場,負責貯灰場現場推灰、碾壓、整平、灑水、巡查、夜勤值班、防塵網苫蓋及其它日常性工作等。
2.1.2招標范圍:負責設備參數監視及調整、指標控制、設備巡檢、操作、試驗、事故異常處理等;負責貯灰場現場推灰、碾壓、整平、灑水、巡查、夜勤值班、防塵網苫蓋及其它日常性工作等(不僅限于此,詳見本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2.1.3計劃服務期: 2024年7月15 日-2026年11月14日,總服務期28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服務地址:內蒙古 準格爾發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 300MW 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主機或輔機運行業績合同業績 2 份,且每個業績服務時長 1 年及以上,單個合同業績合同金額不得低于 500 萬。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4 1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