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烏蘭察布商都縣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工業園區示范項目(第一批次)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2063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烏蘭察布商都縣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工業園區示范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烏蘭察布商都縣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工業園區示范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商都縣境內。場址中心位于商都縣東部41km處。場址東側和南側緊鄰烏蘭察布與河北省張家口市界,北側為化德與商都縣界。
項目終期規劃風電總裝機容量504MW,配置電化學儲能容量151.2MW×2小時。
第一批次工程擬安裝8臺6.25MW≤單機容量≤6.7MW的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50-53.6MW);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配置電化學儲能容量15MW×2小時。每臺風機配套選用一臺箱式變電站,將風機出線電壓升壓至35kV,通過35kV集電線路接入新建220kV升壓站。
2.2 招標范圍
第一批次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場:第一批次工程共安裝8臺6.25MW≤單機容量≤6.7MW的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50-53.6MW),本次招標范圍為第一批次工程全部勘察設計、全部設備(不含風機、塔筒及其附件)和材料采購供應、全部建筑、安裝及調試工程。
2)220kV升壓站:裝機容量504MW升壓站全部勘察設計工作,滿足第一批次工程并網條件的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土建施工、安裝及調試工程。
3)與第一批次工程相關的水保工程、環保工程、輔助工程、全部設備材料的到貨驗收及保管、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以及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負責線路跨越、線路鉆越、平交道口等工作并承擔全部費用。配合完成智慧控制平臺相關工作。
4)投標人負責第一批次工程完整的數字化交付及實施服務(數字化交付相關定義見招標文件第七章附件),主要包括:數字化交付總體策劃、編制數字化交付實施細則、完成本標段工程數據交付并匯總其他各標段工程數據,建立數據關聯,對數據總體審核質量把控,利用招標人數字化交付平臺完成工程數據最終交付。
本次招標范圍不含送出工程,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分界
本標段與送出線路標段界面劃分:分界點為本項目升壓站圍墻外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第一基鐵塔不包含在本標段范圍內)。
本標段與化德項目EPC總承包標段智慧調控平臺通信線路的界面劃分:本標段調控數據通過通信線路接入化德項目智慧調控平臺,智慧調控平臺通信線路的土建工程以本項目升壓站圍墻為界;安裝工程以本項目升壓站相關設備下接口處為界(通信線路與下接口的連接包含在化德項目EPC總承包標段內)。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4年7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11月20日首批并網,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電網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注:包含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3個分項)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材料中須體現項目規模、電壓等級及具體工作內容,合同證明材料須體現蓋章及合同簽訂時間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風電項目(含電壓等級為220kV及以上升壓站)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設計單位具有至少2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包含升壓站及風電場區風電項目(至少含1個電壓等級為220kV及以上升壓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施工單位具有至少2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包含升壓站及風電場區的風電項目(至少含1個電壓等級為220kV及以上升壓站)施工業績。
(3)項目經理: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風電項目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擔任項目經理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 投標限制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