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六冶洛陽機電安裝公司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標段)土建安裝與調試勞務分包
2.2項目類型:勞務分包
2.3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標段)土建安裝與調試等的勞務內容。
2.4項目地點: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
2.5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標段)土建安裝與調試等的勞務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標段內場平、臨時及檢修道路、組件臨時堆放場、箱變混凝土基礎、集電線路開挖回填、圍刪等建筑工程;光伏發電組件、支架(含抱箍)、逆變器、箱變(華變)、集電線路、接地、電纜分支箱、電纜、通訊光纜及其附件、光伏監控系統、光伏區域整體數據傳至升壓站監控系統、設備狀態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等所有設備及附件等材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包括到場試驗)、調試、現場二次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光伏集電線路工程由施工單位負責接至升壓站預制艙,插頭由預制艙廠家提供,投標人制作接頭并負責連接。
2.6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按承包人和發包人(業主方)要求;計劃竣工日期:滿足承包人和發包人(業主方)要求。總工期共計65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投標人應具備投標人應具備符合要求施工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及年檢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并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3.3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4投標人2021年1月至今承擔過類似工程(勞務分包工程)業績至少1項,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3.5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zxgk.court.gov.cn)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6承諾要求-安全管理:投標人應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安全事故,出具承諾書;
3.7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06-21 09:00——2024-06-28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