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黃驊港務設備項目監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承擔項目工程設備采購、制造、安裝、調試、試運行、性能考核及保修階段的監理業務,主要業務為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并對工程的環境保護進行監理。監督檢查第三方的環境保護措施,審查第三方提交的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并監督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施工準備期和施工期(設備采購、制造、安裝、調試、試運行、性能考核)及交工驗收期、質保期。
2.1.2.服務期:自所監理項目開工之日始,至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止(施工工期約為1095日歷天)。
2.1.3.服務地點:河北滄州國能黃驊港。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運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水運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港口裝卸設備改造監理或碼頭工程設備監理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港口及航道工程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港口裝卸設備改造監理或碼頭工程設備監理服務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