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明通城市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
2.3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建設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2.4計劃工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共32天;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兩個標段;
2.5.1標段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一標段;
2.5.2一標段招標范圍:海西路段等,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2.5.3標段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二標段;
2.5.4二標段招標范圍:海東路段(包括公主府和財院段),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行為,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4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
3.5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投標人須具有本企業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7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中;投標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
2.3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建設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2.4計劃工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共32天;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兩個標段;
2.5.1標段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一標段;
2.5.2一標段招標范圍:海西路段等,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2.5.3標段名稱:金海路10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遷改部分工程施工二標段;
2.5.4二標段招標范圍:海東路段(包括公主府和財院段),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行為,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4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
3.5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投標人須具有本企業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7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中;投標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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