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固定消防系統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電廠一期工程已建設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于2005年4月28日開工,1#機組于2007年7月26日投產,2#機組于2007年10月16日投產。本期工程在一期西側擴建,廠區場地一期時已按4×600MW規劃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設條件較好。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配套的固定消防系統(含火災探測報警部分)及其附屬設備,它包括固定消防系統及原煤斗低壓CO2氣體惰化消防系統(含火災探測報警部分)及其附屬設備的制造、檢驗、運行調試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2025年1月30日前。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固定消防系統或特殊消防系統供貨(范圍包含設備供貨視為滿足要求)合同業績2份,且通過當地(合同業績項目所在地)消防部門或住建部門驗收并投運一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消防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消防驗收證明須為當地(合同業績項目所在地)消防部門或住建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憑證。(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驗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若投標人是代理商,須取得所投任意一項消防設備生產商針對本項目開具的授權書。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