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滿洲里熱電廠2024至2026年煤場堆取煤及清掃、裝卸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滿洲里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
2.2 規 模:5臺12MW熱電聯產機組。
2.3 標段劃分:滿洲里熱電廠2024至2026年煤場堆取煤及清掃、裝卸工程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滿洲里市。
2.5 計劃工期:合同計劃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合同期滿后,由于滿洲里熱電廠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延期投產等原因、影響滿洲里熱電廠機組仍需啟動,合同期可適當延長,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6 招標范圍:滿洲里熱電廠由熱電廠和一、二分廠組成,本項目中熱電廠年堆取煤量約55萬噸,一分廠約3萬噸,二分廠約4萬噸。堆取煤作業包括煤場來煤的堆放以及煤場篦子口上煤工作。清掃、裝卸工作包括:石灰石的卸料、攢垛以及制粉系統的上料(根據制粉系統消耗情況,隨時安排上料工作);新廠及一、二分廠的爐渣需每天進行清理,并協助灰渣運輸隊伍開展裝車工作;每天對煤場四周道路進行灑水降塵;每兩天對灰庫周邊積灰積雪清理;一、二分廠運行期間每天對除塵器下部積灰進行清理;每周對煤垛周邊進行一次清底,并開展壓實、整形工作;每周對廠區內的垃圾以及雜草、雜物進行清理;按照實際需求對物資到貨進行搬運,下雪后對廠區內積雪進行清理。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近年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項燃煤接卸或倒運業務業績,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能夠反映與上述業績要求相關內容的頁面、簽訂日期頁、合同簽章頁)業績證明材料。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不允許轉包和違法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0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08日09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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