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東省內各分布式光伏項目現場
2.2項目規模:本項目框架協議有效期一年,預估規模約76MW。因受國家、山東省新能源產業政策及現場條件影響,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招標人不保證采購的數量,對實際采購規格、數量與招標范圍的差異不承擔責任,具體采購量有可能低于或超過預估數量,最終采購量和規格以實際項目落地后為準。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框架協議有效期一年,具體項目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完成工程準備,應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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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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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分公司2024-2025年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框架 |
山東分公司所轄分布式光伏項目內的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農(牧)業大棚和公共道路的屋頂、地面等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設備和材料( 光伏組件、逆變器和高壓并網送出工程(10kV及以上)中的變壓器、開關柜、無功補償裝置、預制艙、保護設備除外)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所以設備和材料(含甲供)的接卸、驗收、檢驗、倉儲保管、二次倒運、項目施工全過程協調及管理、項目建設范圍內的所有手續辦理(含電網接入手續、項目相關驗收文件/證件/報告等)、建安工程施工(含設備基礎、屋面防水、結構補強加固等)、項目建設臨時租地、水土保持及環保措施落實并通過驗收、調試、試驗、驗收、培訓、技術和售后服務、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光伏電站一攬子工程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并對總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生態環保等負全面責任。不含光伏組件、逆變器和高壓并網送出工程(10kV及以上)中的變壓器、開關柜、無功補償裝置、預制艙、保護設備的采購及運輸、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生產準備(聯合試運轉除外)、生產車輛購置、發包人的工程建設管理。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山東分公司2024-2025年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框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至少1項單個規模100MW等級及以上的光伏項目施工(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投運業績或具有至少3項10kV電壓等級及以上的送電線路施工(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投運業績((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7-04 13:55到2024-07-11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