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梅花井基于不同地質條件下的梅花井煤礦綜采工作面礦壓治理成套技術研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梅花井煤礦井田南北走向長10.1~11km,東西傾斜寬6.1~7.3km,井田面積78.96 km2,井田內地質總儲量24.22億噸,設計可采儲量15.15億噸,礦井設計生產能力12.0Mt/a。梅花井井田含煤共25層,可采煤層21層,主采6個煤組,目前已開采的煤層為2、4、6、10和18煤。井田內地層為一由西向東傾伏的單斜構造,開采深度+1350m~+200m,井田面積大、采深落差大,井田內布置3個分區15個采區,各煤層開拓方式、埋深、頂底板巖性、采高、壓茬關系等存在巨大差異,造成不同區域、不同煤層礦壓顯現規律表現出顯著的差異化特征。由于前期未針對各煤層礦壓顯現規律進行系統性研究,缺乏礦壓基礎數據積累和礦壓規律總結,目前各煤層的綜采工作面巷道支護技術、礦壓治理技術及兩巷超前范圍內采用錨索和單元支架代替“梁柱”支護模式等工作完全依靠經驗,缺少理論依據。
為全面、系統掌握各區域、各煤層及頂底板巖層條件、煤巖物理力學性質、地應力分布情況,現場實測各煤層區域地應力場分布特征,分析梅花井煤礦各煤層綜采工作面覆巖運移特征、礦壓顯現規律(包括采掘擾動作用下綜采工作面來壓規律、回采巷道變形規律、圍巖結構發育規律等),構建各區域各煤層礦壓基礎數據庫,針對不同煤層地質條件,提出回采巷道支護設計及礦壓治理成套技術方案,進行綜采工作面液壓支架選型合理性論證,為礦井后續采掘設計和礦壓治理提供理論依據及技術方案。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1.3項目地點: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梅花井煤礦。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2.2.1研究目標
(1)研發小孔徑便攜式圍巖強度原位測試裝備,開發煤巖體結構面智能識別系統,以梅花井煤礦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111806綜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及25采區泄水巷作為試驗地點,開展2、6、10、12、18煤層煤巖體地質力學參數原位評估;
(2)以梅花井煤礦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6綜采工作面作為試驗地點,開展2、6、10、12、18煤層綜采工作面礦壓顯現規律及區段煤柱合理寬度研究;
(3)以梅花井煤礦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111806綜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及25采區泄水巷作為試驗地點,開展2、6、10、12、18煤層工作面回采巷道支護技術研究;
(4)以梅花井煤礦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6綜采工作面作為試驗地點,開展2、6、10、12、18煤層工作面礦壓治理成套技術研究(包括各試驗工作面液壓支架選型合理性論證、符合實施條件綜采工作面的密集鉆孔切頂卸壓關鍵技術研究);
(5)以梅花井煤礦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1、111806綜采工作面回采巷道作為試驗地點,開展2、6、10、12、18煤層工作面兩巷超前范圍采用錨索和單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護關鍵技術研究。
2.2.2預期目標
(1)研發并提供一套小孔徑(30~42mm)便攜式圍巖強度原位測試裝備,形成梅花井煤礦2、6、10、12、18煤層圍巖地質力學參數原位評估報告;
(2)形成梅花井煤礦2、6、10、12、18煤層工作面礦壓顯現規律報告;
(3)提出梅花井煤礦2、6、10、12、18煤層工作面回采巷道支護技術方案及工作面礦壓治理成套技術方案,完成梅花井煤礦2、6、10、12、18煤層工作面液壓支架選型合理性論證報告;
(4)提出完成梅花井煤礦2、6、10、12、18煤層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1綜采工作面兩巷超前范圍內采用錨索和單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護的可行性報告錨索與單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護方案;
(5)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5篇(其中核心論文3篇);申請發明專利3項。
2.4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巷道圍巖地質力學參數獲取或巷道卸壓或巷道超前支護研究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項目團隊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不少于2人(不含項目負責人)、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不少于7人。(提供職稱證明或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予以證明)。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煤炭資源安全開采方向專門研究的全國重點實驗室或省部共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平臺。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9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