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特殊配套場地(霞浦、平潭區域)平整及硬化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特殊配套場地(霞浦、平潭區域)平整及硬化工程EPC總承包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以下簡稱長樂項目)場址位于福建省長樂區東部海域、閩江口南岸,場址距離長樂海岸線32~40km處。
本特殊配套場地平整及硬化工程位于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和平潭綜合試驗區,其中霞浦區域場地選址于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霞浦臺灣水產品集散中心園區六號地塊西北側,面積為9605.38㎡,平潭區域選址于平潭綜合實驗區流水鎮砂美五程路東側場地,面積為6433.36㎡。
2.2 招標范圍
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霞浦、平潭區域)特殊配套場地平整及硬化工程采用EPC項目總承包,采購范圍為:兩塊場地的施工圖階段勘測設計、特殊配套場地建設工程、設備采購、設備安裝、項目相關手續辦理、竣工驗收、質保期等全部工作:
(1)施工圖階段勘測設計
特殊配套場地場地平整及硬化工程的勘察及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
(2)設備采購
工程范圍內全部相關設備采購,包括配電箱、電纜等設備。
(3)建安工程
包含場地平整工程、場地硬化工程、邊坡及排水溝、配電箱安裝及電纜敷設;
(4)手續辦理等
負責工程開工建設及驗收相關手續辦理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①市政道路開口手續辦理(包含拆除市政護欄、人行道、遷移市政樹木等);②電力系統接入及手續辦理;③項目完工后到完工驗收前的設備、設施保管等。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若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則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場地平整及硬化工程,9月15日前完成電力部分工程。總日歷天46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開工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與公共交通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不少于1項國內面積為10000㎡及以上的場地平整、混凝土硬化工程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完工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和完工證明文件,提供的業績證明需體現其中包含場地平整、混凝土硬化工程,且需明確體現場地及混凝土硬化的具體面積)。
- 項目總負責人要求: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和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4)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2年連續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