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諫壁電廠(公司)2024年至2027年工程車輛修理(三年)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諫壁電廠位于鎮江市京口區諫壁鎮,負責發電運營工作。距離鎮江市20公里,交通方便。現有各類工程車輛共計70臺(根據車輛實時狀況適時調整)。主要用于碼頭清倉、場地清理、現場檢修、文明生產、貨運等工作。所配備工程車輛使用率一直較高,最早車輛已使用二十多年,車輛發生故障的次數開始增多,車輛使用效率下降。為能及時修復車輛故障,確保生產現場的工程車輛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委托單位進行車輛維保服務。
投標人負責招標人生產現場70臺工程車輛的日常故障處理、缺陷消除,車輛的各階段性維修保養,車輛各部件潤滑保養、檢查、修理、校驗、調試;負責配合車輛年審審查。負責整車包括發動機、空調的維修保養等。車輛修理期內所需備品備件及所有相關輔材均由投標單位提供。本次招標采用國家能源集團諫壁發電廠和國能江蘇諫壁發電有限公司合并招標分簽合同的方式。
工期: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總服務期限36個月。地 址:鎮江國家能源集團諫壁發電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程車輛(含推扒機或推土機)檢修維護合同業績2份,且至少有1份合同載明的服務期限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2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