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10萬千瓦光熱工程廠址調整分析報告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10萬千瓦光熱工程廠址調整分析報告
合同編
招標項目編
項目業主:青海綠動光電
黃河水電物資 受國家電投*公司的委托,就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10萬千瓦光熱工程廠址調整分析報告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項目業主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青海省目前新能源外送呈現西電東送的格局,受海西州地區新能源外送通道“卡脖子”問題限制海西地區新能源出力一直受限,在此背景下提出將原海西州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10萬千瓦光熱工程調整至海南州建設運行,并分析論證其可行性,以解決新能源出力受限問題,同時優化青豫直流運行能力,為其安全穩定運行提供支撐。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10萬千瓦光熱工程廠址調整分析報告。
1.2.2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海南州地區擬選廠址資源情況分析廠址調整的可行性。分析本工程廠址調整對海西州電網、海南州電網的影響、以及廠址調整至海南州后對青豫直流運行的影響。通過多品種電源優化組織,提出支撐電源配置的合理可行方案(包括青豫直流二期光熱項目專題研究),解決通道利用率低、棄風棄光高、暫態過電壓突出等關鍵問題和技術難題,從而提高通道利用率和外送電量。負責委托第三方對報告進行審查,并根據審查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報告最終通過評審單位的審查。
1.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開展相關工作。
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前期調研、資料整理和初版報告編寫等工作,提交甲方審查,通過審查后,30日內乙方根據修改意見對報告進行完善,經甲方復核后出具蓋章版正式規劃報告。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招標人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三年內,承擔過至少2項以上接入系統設計合同業績、1項及以上直流工程可研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首頁、服務及工作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1.6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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