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嘉善蘭鈞4.1035MW分布式光伏項目是利用蘭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廠房屋頂,面積共計約4萬平方米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設計安裝7075塊580Wp單晶組件,裝機容量為4.1035MWp,該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運營模式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電量消納方式。
項目建設周期為:項目已完成設計相關工作,需自開工之日起90日歷天內完成采購、加固、施工、調試、全容量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后采購人通知為準。
2.2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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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計劃工期/服務期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招標信息服務費(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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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蘭鈞 4.1035MW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總承包 |
招標范圍:嘉善蘭鈞4.1035MW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投標人必須完成按發包方管理要求。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電站的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統設計并通過電網公司審核,根據可研報告、接入系統設計報告及批復編制整個工程項目的詳細設計(勘測設計、初步設計、招標設計及施工圖設計)、詳堪報告、施工圖及竣工圖;相關設計接口協調、設計評審及現場設計代表服務等; (2)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現場管理:按照國家標準規程規范、項目地電網公司要求,及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采購短名單(見附件)和相應的技術規范書等要求,并經發包人確認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場內運輸及現場保管;本項目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場內運輸及現場保管包括光伏組件(甲供)、逆變器(甲定乙購)、支架、電纜(甲定乙購)、箱變(甲定乙購)、高低壓柜(甲定乙購)、動態無功補償(甲定乙購)、接入系統工程、全場安防視頻監控系統、環境監測儀、組件清洗系統、消防安全設施、項目生產運維所需的安全器具、試驗儀器儀表、生產安全標識標志、生產運營監管平臺設備等所有相關配套設備的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內容。上述設備、材料如由發包人采購,承包人承擔除采購運輸到場外的其他責任義務。 (3)施工準備與施工:完成廠區光伏建筑屋頂漏水點修復(如需)、建筑結構承載加固(復核及驗收),建設光伏配電室(如需)、設備或配電室占地處的樹木移栽或賠償(如需)、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損壞修復、光伏系統內所有設備(含組件清洗系統)的施工、臨邊防護、安防監控系統、氣象監測、設備安裝與調試工作、電費結算計量表計(關口表)的檢測(校驗)、安裝和驗收并網調試及其電網公司所有并網手續的辦理及協調工作、光伏電站安全穩定可靠性試運行、各項檢查及驗收試驗等;; (4)所有設計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審批備案; (5)施工臨水臨電:協調廠區發包人解決施工期間的水、電、臨時辦公等工作。 (6)各類驗收:為完成本項目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各階段工程所發生的驗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進行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工程檔案、供電公司等專項驗收、試運和移交生產驗收及竣工驗收,并承擔各類驗收的會議費、專家評審費等費用; (7)協調、培訓、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協調現場各單位(含設計、施工、設備供貨商)及廠區發包人關系,協調廠區發包人的施工配合并負責各項協調事宜的費用;負責技術培訓、生產移交培訓以及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并承擔相關費用; (8)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購買建安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并承擔全部費用; (9)稅款的承擔:建安發票的增值稅、采購設備(材料)的增值稅、咨詢服務類增值稅; (10)光伏設備區配套:綠化、電氣設備圍欄、光伏配電室及監控室的裝修含空調配置(如需)等相關工作; (11)若存在功率因數被考核情況,投標人負責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廠方協調、增加電容柜或其他設備等技改措施),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報價內。 (12)承包人合同范圍內設備備品備件的采購; (13)合同中承包人采購設備的監造工作。 |
計劃工期:約90日歷天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20日(實際以招標人下發的開工文件為準) 計劃投產日期:2024年11月20日(全容量投產) |
619.6285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專項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同時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若投標人選擇將設計工作分包,擬分包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可不再具備該資質,并要求提供擬分包人資質證明材料);
(2)業績要求:投標人應于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同類型同規模及以上EPC總承包投產業績(可不含組件及逆變器),提供相關業績的證明文件(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等);
(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國家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具有類似工程項目經理業績(要求證明材料業績中體現項目經理姓名的材料,如項目委任書等有效材料);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提供有效的安全資格證書;
(4)近18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個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