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終端安全防護系統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終端安全防護系統 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40330A017
2.2 招標項目名稱:終端安全防護系統
2.3 數量:1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對終端計算機進行全方位立體的安全防護,實現主機審計、違規外聯、端口控制、密級標志管理和打刻審計等功能。
2.5 交貨
2.6 交貨期:合同生效,接發貨通知后的40個工作日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登記證書。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有效期內的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乙級及以上資質(業務種類:系統集成或總體集成)。
3.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投標人為企業單位的提供近2年(2022年至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上述財務會計報表至少應包括審計報告正文(審計報告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蓋章、注冊會計師簽名和蓋章,未經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視為無效審計報告,投標將被否決)、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缺一不可。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投標人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的可不提供。
3.4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21年至今已簽訂的與本次招標類似項目的實施經驗,提供至少2份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內容應能體現甲乙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標的物名稱等主要內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均不予認可。注:合同正文無法體現具體技術內容的可提供相關技術附件或技術協議,合同供貨方應為投標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
3.5 信譽要求:
① 投標人未被 “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結果。
② 投標人未被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
3.6其它要求:
(1)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如代理商投標的,投標人需提供安全保密套件、主機審計和打刻系統的原廠商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授權一個投標人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2)本項目授權代表需提供投標人直接為其繳納的近6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3)經查實,若投標人被航空工業集團及招標人列入“供應商黑名單”名錄的,將否決其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