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5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及商業貸款,出資比例為(2: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升壓站、集電線路建筑安裝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5萬千瓦風電項目
2.3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
2.4建設規模:本工程總規劃容量為50MW,本工程共安裝8臺單機容量6.25MW,葉輪直徑200m,輪轂高度140m的風力發電機組,總容量50MW。風機出線升壓至35kV,引接至35kV集電線路匯集后,接入新建的升壓站低壓側間隔。
風電場新建1座66kV升壓站。風電場內8臺箱式變電站共分為2組,集電線路以架空線為主,電纜為輔。
2.5計劃工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10日,106日歷天。
2.6招標范圍:
2.6.1升壓站施工:
2.6.1.1風電場升壓站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土方回填、場地平整、場外臨時施工道路、值班室、圍墻、圍墻外護坡、設備及構架基礎、電纜豎井、電纜溝道(電纜溝封堵、電纜防火涂料涂刷、阻燃隔斷安裝)、總事故油池、施工降水、站內道路、站內地面硬化、進站道路、圍欄、防雷設施、接地系統、消防系統等施工。
2.6.1.2升壓站設備安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主變系統、66kVGIS系統,預制艙式35kV預裝站配電裝置、無功補償系統、站用電系統、室內外計量裝置、升壓站監控系統、保護及調度自動化系統、網絡安全防護系統、電測計量系統;其他設備(包含預制艙、升壓站備用電源系統、升壓站內電纜敷設、電纜終端頭制作、二次線配線、一二次電纜接引、升壓站內光纜敷設、光纜熔接、接續)等安裝工程。負責升壓站內設備及安全標志標識的采購安裝。設備接卸、保管、出入庫辦理(含甲供設備)。配合風機、箱變等廠家完成升壓站站內設備安裝,
2.6.1.3升壓站電氣設備單體試驗(含交接試驗、特殊試驗)、一二次設備回路傳動試驗、系統聯調、配合涉網設備廠家遠動信息接入省地調,調試單位需經發包人確認,單調、聯調正確率達到100%;試驗報告及方案編制(含電氣試驗報告、系統調試方案、升壓站受電方案);合同范圍內資料搜集整理、組卷歸檔、升壓站驗收等(包含以上內容但不限于此,配合招標方完成升壓站倒送電)
2.6.1.4負責溝通省地調,配合發包人并網接入工作,確保順利并網;
2.6.1.5風電場繼電保護定值核算(含負責搜集保護核算用資料和參數、用于上報省調的風電場等值參數計算、站內繼電保護定值核算、風機變繼電保護定值核算)。
2.6.1.6風電場并網技術服務,出具報告(有資質第三方檢測,滿足吉林省電網要求)
2.6.1.6.1風電場場站電氣機電、電磁仿真模型建模(含風電場風電場站、SVG、風機三種暫態模型)
2.6.1.6.2風電場并網性能評價(含電能質量、功率調節、SVG、一次調頻及慣量響應能力檢測)
2.6.1.6.3升壓站關口電能計量裝置檢定(含關口表電能表檢定、關口計量PT、CT試驗、關口計量PT回路二次壓降測試)
2.6.2集電線路施工:
2.6.2.1集電線路施工工程(含35kV集電線路桿塔組立、導地線架設、箱變高壓側電纜接線、土石方挖填、電纜敷設、鋪砂蓋板、保護管敷設、標示樁、警示牌、電纜頭的制作安裝、接地連接、電氣試驗等)。
2.6.2.2光纜安裝工程(風機塔筒底部光纜終端盒至升壓站光端設備):光纜線路的敷設和接續(含光纖熔接),光纜試驗等。
2.6.2.3鐵塔灌注樁基礎施工、接地土建工程。
2.6.3其它
2.6.3.1承包人負責施工中發生的臨時占地、地面附著物補償、線路路徑清理、線路交叉跨(穿)越等。
2.6.3.2承包人負責完成本標段招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材料的接貨、卸貨、倒運、開箱驗收、保管、保養、發放等工作;負責本標段范圍內的所有設備、材料的二次搬運。
2.6.3.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超越發包人劃定的道路或臨時場地邊界所造成的所有壓耕地、青苗損壞、農用設施損壞及其他設施損壞等均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2.6.3.4承包人在開工前充分向當地有關部門了解施工區域內的地下設施分布,必要時采取保護措施,如未了解情況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設施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2.6.3.5承包人在本標段在承包人施工期間,應按發包人制定的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對施工場地進行保護和及時修復,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2.6.3.6配合其他單位的施工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
(1)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有效的承裝三級和承試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須同時具有2個及以上66 kV及以上已竣工升壓站施工業績和2個及以上35 kV及以上已竣工線路施工業績(如果同一合同中同時包含上述兩類業績,則可以分別計算業績個數)。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具有1個及以上66 kV及以上已竣工升壓站施工的項目經理業績和1個及以上35 kV及以上已竣工線路施工的項目經理業績(如果同一合同中同時包含上述兩類業績,則可以分別計算業績個數)。
3.2.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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