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公司大港電廠2×660MW關停替代項目磨煤機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大港電廠2X660MW關停替代項目擬通過關停大港一期2臺320MW機組、大港二期2臺328.5MW機組,合計1297MW,以“關停替代”方式在原廠內預留場地新建2×660MW超超臨界濕冷機組,并向京津負荷中心送電和向天津市供熱。工程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東南端,工程建設 2×660 MW 超超臨界濕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電廠暫按 220kV出線與電網連接(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和審查意見為準),年利用小時 4500 小時。
2.1.2招標范圍:提供與 大港電廠2X660MW關停替代項目機組配套的磨煤機12臺及其附屬設備、附件(包含磨煤機本體、油站、密封風機、煤粉管道閘板門等)。
2.1.3交貨期(貨物):自合同生效日起14個月內(暫定)。
2.1.4質量要求: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技術規范。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火電工程600MW及以上等級機組磨煤機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6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