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公司大港電廠2×660MW關停替代項目干排渣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根據具體招標項目填寫)
2.1.1項目概況: 大港電廠2X660MW關停替代項目擬通過關停大港一期2臺320MW機組、大港二期2臺328.5MW機組,合計1297MW,以“關停替代”方式在原廠內預留場地新建2×660MW超超臨界濕冷機組,并向京津負荷中心送電和向天津市供熱。工程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東南端,工程建設 2×660 MW 超超臨界濕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電廠暫按 220kV出線與電網連接(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和審查意見為準),年利用小時 4500 小時。
2.1.2招標范圍:提供與 大港電廠2X660MW關停替代項目機組配套的風冷干排渣機2臺及其所有附屬設備和附件(包括鍋爐爐底密封裝置至渣倉下部卸灰裝置出口的整套系統設備、結構、材料)。
2.1.3交貨期(貨物):自合同生效日起10個月內交貨到招標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最終交貨進度應滿足本工程進度要求。
2.1.4質量要求: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技術規范。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燃煤鍋爐配套的干排渣設備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6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