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簡介:
伊犁2×66萬千瓦熱電聯產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縣境內,由伊犁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投資建設。2023年9月獲得新疆自治區發改委批復。
本期項目擬建設2×660MW 超超臨界間接空冷機組,同步建設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及SCR工藝脫硝設施,預留遠期2臺機組擴建場地。
項目采用煤電運一體化形式運作,依托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屬的井工礦、皮里青露天礦,建設坑口電廠,煤炭采用長距離帶式輸送機運輸進廠。水源擬優先使用皮里青八號礦井疏干水作為補給水源,不足部分由科克塔斯水庫地表水補充。
2.1.2項目招標范圍:
伊犁 2×66 萬千瓦熱電聯產工程五通一平項目,本標段招標范圍包括:
(1)廠區截洪溝修建:東側截洪溝沿東側圍墻修建,南側截洪溝沿南側修建,東、南側截洪溝相連,南側截洪溝在與道路交接處設置一座過水涵洞,排水至皮里青河,按永臨結合標準進行建設。對二期擴建場地(本期臨建場地)自然行洪通道進行清淤、挖深、疏通,引導洪水排入,在穿過北側進廠臨時道路處預留涵洞后排入皮里青河,穿越臨時道路處進行加固。詳見技術規范。
(2)施工給排水系統:施工用水系統管路優化修繕,對凈水廠母管處現有管道和閥門進行改造(加預制閥門井)后與道路沿線消防水主管道連接作為施工用水主管網,分區域預留施工接口閥門及管道,閥門后由中煤伊犁 2×66 萬千瓦熱電聯產工程EPC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主體工程EPC總承包單位”)引接,總取水口設置水表(含送檢費)一個,分支水表由主體工程EPC總承包單位按要求設置。廠區主干道路敷設的生活水、消防水、污水、雨水干管以及至廠外雨水排水口的干管及排雨水設施設計、采購、施工;廠前區大門口分區設置應急雨水池。詳見技術規范。
(3)護坡及擋土墻:一期區域護坡和擋土墻采用永臨結合方式;二期區域自然放邊坡。詳見技術規范。
(4)道路修建:廠內主干道、廠外入廠道路,預埋過路鍍鋅鋼管(臨時電源、臨時網絡、正式電源、網絡、接地)、管道套管、涵洞、電纜溝道,廠區道路照明系統:施工階段采用太陽能照明。詳見技術規范。
(5)廠區圍墻及警衛室:東側(本期范圍內)和南側永久圍墻,西側、北側和東側(本期范圍外)臨時鐵藝圍欄,預制警衛室3個詳見技術規范。
(6)場地平整:廠區內根據豎向布置標高進行場地平整,二期區域內東側資源路邊高地平整。詳見技術規范。
(7)臨建辦公區改造:原保溫板更為防火等級A1級工廠化復合保溫夾芯板;室內外裝飾裝修工作;室外道路、散水、地坪改造,;采暖系統;通風空調系統;電氣照明系統;通訊網絡系統;給排水系統;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裝置;辦公家具家電;室外廣場(混凝土地面修復找平后鋪瀝青面層,停車場熱熔標線);消防器材;圍墻警衛室改造等涉及臨建辦公區的室內外工程的采購、施工;詳見技術規范。
(8)臨建生活區(水庫別墅區)改造:室內外墻面粉刷;給排水系統;電氣照明修復;電鍋爐及采暖系統;通風空調系統;通訊網絡系統;屋面排水系統;生活家具家電等涉及臨建生活區(水庫別墅區)的室內外工程的采購、施工;詳見技術規范。
(9)施工用電工程:包括廠外10kV專線工程(約9km);10kV開閉站工程及廠內臨時用電工程。詳見技術規范。
(10)詳勘工作:和本項目相關的所有詳勘(主廠區、煤場、生活區、灰場及配套工程),皮里青河西岸臨建場地、煤場測量。詳見技術規范。
(11)廠區平面、高程控制網建設。詳見技術規范。
(12)地面附著物、線路等遷改:地面附著物(地面植被、垃圾、腐殖土、原有建構筑物、原有圍墻、原有地面硬化等)的拆除及清運。電力線路遷移或拆除(包含遷改方案報批,停送電計劃報批,施工驗收等所有工作),主廠區10kV卡鄉線支線用戶(凈水廠、違建商混站)線路改遷;詳見技術規范。
(13)新建皮里青河漫水橋工程,河寬約100米,滿足考慮單行道小型貨車通行,兩側設置人行便道。廠前區外皮里青河道護岸修復2處;詳見技術規范。
(14)其他涉及五通一平相關工作。詳見技術規范。
投標人必須遞交詳細的五通一平工作范圍內的規劃設計方案。
所有臨建辦公區和臨建生活區(水庫別墅區)工程建成完工后整體移交給招標人。質保期一年,質保期內由投標人負責臨建辦公區、臨建生活區(水庫別墅區)的日常維修維護,日常檢查保養等工作;質保期過后由在主體工程EPC總承包單位負責臨建辦公區、臨建生活區(水庫別墅區)的日常維修維護,日常檢查保養等工作;廠區內永臨結合工程建成后移交主體工程EPC總承包單位。其臨建設施按發包方的相關文件執行。
投標人必須編制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應包括施工過程中有關安全措施及(但不限于)應急、防火、救護、警報、治安管理等。
投標人根據有關規范的規定,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的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設備;力能資源供應;出土方式和棄土措施;邊坡保護;排水措施;土建施工、設備、管道、電氣、自控;管道試壓;設備調整試運;質量管理;危大工程作業專項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綠色施工等措施;施工進度計劃等。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前。
2.4 建設地點: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縣境內,伊寧市東北方向約20km,伊寧縣城西北方向約12km處,行政區屬伊寧縣。地理坐標為:東經81°29′27″,北緯44°04′35″。
2.5付款方式:詳見合同條款
2.6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7418萬元(含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資格要求2:
(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
3.3資格要求3:施工單位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資格要求4:本項目要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設計單位)須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2臺660MW(含)以上國內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火力發電工程設計或EPC總承包業績(若為聯合體業績,須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2項電廠相關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業績。投標人應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投產證明文件(聯合體牽頭人以移交生產交接書為準,聯合體施工單位以竣工驗收報告為準);
3.5資格要求5:
(1)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方委派,須具備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或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證書,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1項從事660MW(含)以上國內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火力發電工程設計或EPC總承包的業績。
(2)項目副經理:由聯合體成員委派,須具備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在職人員,須提供證書掃描件,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具有1項從事電廠建筑安裝類工程的業績。
(3)項目安全副經理:須具有應急管理部頒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C證的在職人員,具有1項從事電廠建筑安裝類工程的業績,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如為聯合體,應由聯合體中施工單位委派)。
(4)投標單位派駐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安全副經理必須為本單位在冊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及近一年(2023年6月-2024年6月)的社保證明文件),須提供證書掃描件,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并承諾不擔任本項目以外項目的管理工作(格式自擬)。
3.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建議由設計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單位。聯合體成員組成模式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若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若在投標文件中所附注冊建造師證書過期或未在電子注冊證書上“手寫簽名”的,可以補充澄清。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到2024年8月15日16:00。
4.3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到2024年8月15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