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蘭坪縣金頂片區、通甸八十一片區土壤治理修復監測與效果評估技術服務服務項目,已完成決策審批,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項目位于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通甸鎮,項目主要圍繞蘭坪縣金頂鎮、通甸鎮豐華村委會及八十一社區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項目共分兩期實施,項目總修復時限3年。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蘭坪縣金頂片區、通甸八十一片區土壤治理修復監測與效果評估技術服務
2.1項目名稱: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蘭坪縣金頂片區、通甸八十一片區土壤治理修復監測與效果評估技術服務
2.2項目類型:服務類
2.3項目概況: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對蘭坪縣金頂片區、通甸八十一片區開展土壤治理修復,修復面積約為23922畝。
2.4項目地點:云南省怒江州蘭坪縣。
2.5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的內容為治理修復全過程監測與效果評估。
2.6技術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驗收完成提供經驗收合格的服務成果至項目整體驗收結束止。
計劃現場服務開始時間:2024年9月10日
計劃現場服務完成時間:2027年12月31日(技術服務起止時間按招標人項目具體實施時間為準)
2.6 質量標準: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蘭坪縣金頂片區、通甸八十一片區土壤治理修復監測與效果評估技術服務
3.1 資格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能力,具備須入圍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質量控制實驗室或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檢測實驗室或入圍生態環境部或農業農村部學科群重點實驗室。(提供資質證書或證明文件等)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提供近三年的財務狀況承諾或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提供財務報表的,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六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個類似項目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驗收證明復印件或技術報告材料或業主證明材料,以簽署日期為準。
注:類似項目業績,指合同金額大于200萬元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評價或土壤污染或農產品污染的檢測、污染詳查或農用地(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等類似業績。下同。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或涉訴黑名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項目團隊要求
3.5.1項目負責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正高級及以上職稱(農業、作物栽培、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專業)并為投標人本單位職工;(提供職稱證、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2)項目負責人近六年(2018年1月至今)承擔過至少1個類似業績,并提供載有其姓名的業績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驗收證明書或業主證明或技術報告材料等,證明材料中須載明項目負責人姓名)
3.5.2其他技術人員要求
1)除項目負責人外,團隊應配備專業完善、齊全的專業技術人員,總人數不低于4人,技術人員需持農業、生態學、環境科學、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質量與食物安全、食品科學、分子生物學、作物遺傳育種等任一專業的中級及以上資格證(或職稱證),提供職稱證、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2)擬派項目人員原則上不予以更換,如需更換,須征得招標人的同意,并提供承諾書。
3.6其他要求
1)廉潔承諾、企業經營狀況承諾書、企業以往履約情況承諾書、近三年未發生仲裁、投訴承諾及投標文件中載明的項目負責人與項目團隊應于投標文件載明的保持一致,不允許更換,并提供相應的承諾。
2)投標人在中鋁集團系統內無不良記錄,并提供相應的承諾。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07月30日00:00至2024年08月09日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