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平朔集團有限公司露天設備維修公司橋式起重機采購招標人為 平朔集團有限公司。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交貨時間 |
1 |
80/20t-18m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 |
2臺 |
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
2 |
質保期備件、保養件 |
1批/臺 |
隨設備 |
3 |
專用工具 |
1套/臺 |
隨設備 |
4 |
拆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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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
5 |
安裝新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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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
6 |
技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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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
7 |
培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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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節 |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2.4 交貨地點:平朔物資供應公司安太堡倉庫
2.5 報價方式:固定總價(含稅)
2.6 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
1 設備到達買方指定安裝現場,經買賣雙方初驗收合格,賣方開具合同金額100%增值稅發票,買方以電匯或承兌方式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0%。
2 設備調試安裝完成后,設備運行正常一個月后,經雙方考核驗收合格,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2.7 3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從設備考核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質保期12個月內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質保期結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總金額的1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橋式起重機設備的生產廠家且具備橋式起重機A級制造資質(提供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不接受代理商或經銷商。
3.3 投標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橋式起重機80t-18m或更大級別產品銷售業績,請賣方提供相關合同等證明材料。(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8月06日 15時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