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100%股權及相關債權捆綁轉讓 |
標的名稱 | 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100%股權及相關債權捆綁轉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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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32024SC1000047-2 | 轉讓底價 | 19,120.328983 萬元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8-08 |
是否捆綁債權轉讓 | 是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9-04 |
債權金額(萬元) | 17,979.743333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是否控股權轉讓 | 是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轉讓方承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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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 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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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 ||||||||||||||||||||||||||||
標的企業簡介 | —— | |||||||||||||||||||||||||||||
本次擬轉讓產(股)權比例(%)(精確到小數點后4位) | 100 |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
成立時間 | 2021-10-26 | |||||||||||||||||||||||||||||
所在地區 | 四川? 內江市 ? 市中區 | |||||||||||||||||||||||||||||
住所/注冊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
三、意向受讓方經確認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轉受雙方簽署《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后,由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將剩余保證金作為股權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三、交易價款付款期限可選擇以下方式:
1、一次性付款:
轉受雙方應于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簽訂當日由受讓方向轉讓方一次性補充支付剩余股權交易價款和全部債權交易價款及利息款,其中利息款計算周期為2024年7月1日至《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簽訂日,以應付而未付部分的捆綁債權交易價款為基數按照年利率9%進行計算。
2、分期付款:
① 轉受雙方應于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內由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交易價款合計2000萬元,該筆款項優先用于支付股權交易價款,若該筆款項已不足以支付股權交易價款,則受讓方在支付該筆款項的基礎上還需補足全部股權交易價款。若該筆款項在支付股權價款后仍有剩余,則剩余部分支付債權轉讓交易款;6個月內支付剩余債權款的30%及相應期限利息;12個月內支付剩余債權款的30%及相應期限利息;18個月內支付剩余債權款的30%及相應期限利息;24個月內付清全部債權交易款及相應期限利息。其中利息款自2024年7月1日起以應付而未付部分的捆綁債權款為基數按照年利率9%計算,并按以上的捆綁債權款支付節點同本金一并支付。
② 經轉、受雙方協商,受讓方可提前支付債權價款。 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則受讓方需具備國有擔保機構提供的連帶責任擔保或金融機構的見索即付保函。意向受讓方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當委托注冊資本金實繳的上級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單位等經轉讓方認可的擔保主體共同對本次股權轉讓及捆綁債權的支付事宜提供連帶保證責任,同時上級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實繳注冊資本金需大于本次交易金額。)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條件; 3.本次股權轉讓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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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審計報告中的重大事項說明:無
? ? ? ? 評估報告中的特殊事項說明: ① 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以下簡稱“鑫鵬泰公司”)與四川銀行股份 內江分行2023年12月5日簽訂的《抵押合同》(合同編號:202379011L1B000092-2),鑫鵬泰公司以土地使用權為內江振鑫發展 貸款提供了抵押擔保,內江振鑫發展 貸款本金為2.3億元,貸款期限為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② 鑫鵬泰公司2021年12月18日通過公開掛牌交易競拍取得位于內江市城南樂賢片區F09-01/01地塊,根據鑫鵬泰公司與內江市市中區 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宗地建設項目需在2024年1月18日之前開工,在2026年1月17日之前竣工,若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宗地出讓人提出延期申請,經宗地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2024年7月29日),宗地建設項目尚未開工。(轉讓方已于2023年11月27日向宗地出讓人提出延期申請,現該宗地建設項目需在2025年1月18日之前開工,在2027年1月17日之前竣工。) 二、截止2024年6月30日,鑫鵬泰公司負債總額為179797433.33元,該筆負債為內江漢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以下簡稱“漢安公司”或轉讓方)向鑫鵬泰公司提供的借款。 三、其他披露事項
1、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100%股權及相關債權捆綁轉讓項目掛牌價格為19120.328983萬元,其中:100%股權對應掛牌金額為1140.58565萬元,債權對應掛牌金額為17979.743333萬元。若本項目產生競價,則競價所產生的溢價金額計算在股權價款中。 ? ?2、期間損益:標的從評估基準日(2024年6月30日)到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日期為準)期間產生的盈利和虧損等所有事項由受讓方承擔或享有。 ? ?3、產權交易中涉及的稅、費,由轉讓方、受讓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產權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 ? ?4、轉讓方處置標的是股權而非資產。因此,意向受讓方如擬報名參與受讓,需自行對標的進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負債結構、股權結構、資產情況、業務情況、稅收情況等方面的風險),如意向受讓方到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報名則視為知悉并認同上述風險。成功受讓后,受讓方不得以標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潛在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商業風險、法律風險等向轉讓方提出補償或扣減股權轉讓款。 5、受讓方盡職調查: (1)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繳納保證金后,在標的公開掛牌期間,應對標的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全面了解標的狀況和潛在風險。 (2)意向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對標的進行全面盡職調查的,視為其放棄盡職調查權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擔。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進行或未充分進行盡職調查拒絕做出相關承諾或否定承諾書中盡職調查條款的效力。 6、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在收到《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和《關于價款結算完畢的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7、本次股權轉讓項目,標的公司管理層不參與受讓。 8、股權變更條件: ① 方式一:選擇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股權和債權價款),則待轉讓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30日內,由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② 方式二:選擇先行支付2000萬元(若該筆款項已不足以支付股權價款,則受讓方在支付該筆款項的基礎上還需補足股權價款),待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的2000萬元且確保股權價款已全額收取后30日內,由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9、本次捆綁轉讓鑫鵬泰100%股權及相關債權涉及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可行性報告編制費、法律服務費、社會風險評估費等相關費用共計12.96萬元,均由受讓方承擔。上述費用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之日由受讓方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后,相關中介機構向受讓方出具相關發票。 10、意向受讓方在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若在《產權和相關債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至股權交割日期間(以工商變更登記日期為準),若從事與鑫鵬泰公司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帶來的經營風險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11、內江鑫鵬泰房地產開發 (以下簡稱“鑫鵬泰公司”)與四川銀行股份 內江分行2023年12月5日簽訂的《抵押合同》(合同編號:202379011L1B000092-2),鑫鵬泰公司以土地使用權為內江振鑫發展 貸款提供了抵押擔保,內江振鑫發展 貸款本金為2.3億元,貸款期限為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除內江振鑫發展 主動申請解除抵押擔保外,受讓方在未支付完成全部捆綁債權款前,須無條件同意并配合鑫鵬泰公司以土地使權為內江振鑫發展 貸款繼續提供抵押擔保。 11、本次股權轉讓中,包含標的企業位于內江市城南樂賢片區F09-01/01地塊,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兼容商業商務設施用地),規劃凈用地面積為64884.70㎡(約97.33畝)。根據轉讓方提供的內江市 規劃條件通知書及規劃用地紅線圖,土地的基本情況如下: ① 規劃用地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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