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能源云南省永勝縣白水95MW復合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白水復合光伏發電項目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六德鄉,至麗江市古城區64km,距省會昆明市240km,距大理市11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90km。場區擬規劃使用面積約2240.85畝,海拔約1470~2123m。本項目交流側總裝機容量為95MW,直流側規劃裝機容量為120.78976MWp,本光伏場區通過集電線路(地埋+架空方式)接入已建220kV紅土地升壓站35kV側,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場區內部有蓉麗高速、G353、北華路等道路經過,對外交通條件較便利。
(本項目最終的設備配置和技術方案以招標人審查合格的初步設計為準)。
建設地點: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六德鄉區域內。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光伏場區及升壓站擴容工程的EPC總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場區、35kV 集電線路、220kV 升壓站擴容(35kV 側)、儲能系統等勘察設計;除光伏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儲能系統以外的 35kV 集電線路、220kV 升壓站擴容、監控中心擴容、通信工程等有關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整個光伏場區、場內外道路、升壓站擴容、配套儲能系統等建筑及安裝工程、防洪措施、建設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涉網試驗、階段驗收、竣工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本工程完整的數字化交付及實施服務(數字化交付相關定義見招標文件第七章附件)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配合業主辦理質量監檢、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地協調(除政府承擔的工作內容)、各類關系協調等并承擔相關費用等。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分界點:工程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擴容(35kV側)、儲能系統的所有設計;設備材料(不含光伏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儲能系統)及電氣安裝調試工作;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儲能系統的所有土建施工均包含在本標段。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4年9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計劃2024年11月30日前實現首批并網,確保2024年12月31日前實現全容量并網,2025年7月31日前完工。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電網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注:須包含全部3個分項資質: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四級及以上、承修四級及以上、承試四級及以上的電力設施許可證。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注:①合同證明文件;②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或項目評定書或工程移交證書或竣工報告掃描件等證明材料,項目若只是首批并網不計為已完工業績;③EPC總承包業績和聯合體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業績需要提供同時提供①和②證明材料;④聯合體設計方提供的設計業績僅需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工程(含升壓站)EPC總承包業績;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3個100MW及以上光伏電站(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3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的施工業績。
(3)項目經理要求: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及完工證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以上業績要求及項目經理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為直流側容量,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方不能超過3名(含牽頭方)。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8月13日09時整至2024年8月19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