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福建省 8.23484MWp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招標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包含禹澄一、二期項目、英侖陶瓷項目,容量共 8.23484MWp。項目擬選用 580Wp 及以上高效單晶組件(N 型)(組件由招標人提供),配置合適逆變器(逆變器由投標人自行設計方案)。本次招標為帶方案招標,由投標人依據招標人的基本要求進行工程方案設計。
本標段的合同總裝機容量 8.23484MWp(項目中所用 1.8kV 及以下電纜采用銅電纜、直埋電纜全部為銅電纜);工程范圍包括福建 8.23484MWp 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勘測設計、屋頂承載力檢測、設備及材料采購(光伏組件除外)、光伏組件由招標方提供,投標人負責光伏組件到貨后的卸貨、保管及二次運輸;附屬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保管、二次運輸、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工程檢查及試驗、設備單體、系統調試及啟動試運;以及設備監造、人員培訓、工程保險、工程驗收、性能試驗及啟動試運行通過后的質量缺陷修補和質保期服務;以及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和工程協調、并網接入辦理、發改委備案、環境影響報告表等前期合規手續的辦理、輔助設施工程、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等整個工程所需要的勘察、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等);同時在每個彩鋼瓦屋頂配置一臺智能清掃+巡檢一體機器人及配套機庫,方陣之間配置輔助于智能清掃+巡檢一體機器人跨越方陣的連接橋,組件安裝導水槽。
本次招標所有的設備及材料(光伏組件除外)由投標人提供,光伏組件由招標人提供, 投標人負責光伏組件到貨后的卸貨、保管及二次運輸。
計劃工期:單個屋頂 120 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
投標人可為施工企業或設計單位;
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具有在有效期
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應具有工程設計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具有兩個單體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業績。
3、項目經理資格:
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或(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B 證)。
注:項目經理為一級建造師的,應注意按電子注冊證書使用標準執行,持證人打印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注明日期,并確保簽字日期在證書的使用有效期內。不符合上述標準的按證書無效認定。
項目經理應至少具有至少 1 個單體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項目經理業績,業績為已完工業績(應提供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
②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應為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應提供有效的注冊證書。設計負責人應至少具有 1 項單體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業績,業績為已完工業績(應提供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6 時 至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