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隴縣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已在陜西省寶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加貸款,自籌資金20%,貸款8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將該項目的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陜西省寶雞市隴縣
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陜西省寶雞市隴縣曹家灣鎮、城關鎮、天成鎮、溫水鎮,場址較為分散,南北方向最遠距離8.5km,東西方向最遠距離9km。場址在隴縣縣城西方向,距離縣城中心直線距離約8km,中間有隴三路、關山大道穿過,場地內部有村道,交通較為便利。本項目使用土地類型主要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其他園地,用地面積約為283.64hm2,直流側裝機容量約120MWp,交流側容量約100MW,新建110kV升壓站一座,擬以一回110kV線路接入隴縣330kV匯集站。
項目計劃工期均需滿足以下要求: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31日 (暫定,以實際為準)
具備并網發電條件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全部并網發電日期:2025年6月30日
移交日期:2025年9月30日
未經發包人批準,計劃工期不得調整。
2.2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前期相關工作,開工前相關工作(包括征租地及相關協調工作、開工手續辦理、賠償遷移、五通一平、投保工程保險等)、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工程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運輸及保管,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竣工后移交等)、施工、調試、質監、并網、驗收、試驗、試運行、生產準備、質保消缺和售后服務等一攬子工作,并配合發包人開展整個項目的建設協調工作。招標范圍如下:
(1)項目前期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征求自然資源、林草、環保、水務、軍事、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取得選址意見書,期間的相關協調工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土地預審及勘界報告、壓覆礦資源調查報告、文物勘探評估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職業病預評價報告、入網安全性評價報告(如需)、接入系統設計報告、節能評估報告(如需)、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如需)、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項目備案申請報告等的編制、審查或評審、批文取得及相關協調工作;林業可研及永久(臨時)占用林地審批、草原可研及永久(臨時)占用草原審批、土地復合利用方案編制及備案(如需),相關協調工作;配套產業導入等相關協調工作;以及發包人其他咨詢服務工作。
(2)工程開工前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負責光伏場區箱式變壓器、升壓站、儲能電站(如需)、廠前區、送出線路塔基、永久道路等的征地及相關協調工作,協助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等;負責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及送出線路租地和施工臨時用地租地,相關協調工作、土地租賃協議簽訂、臨時用地租用費支付等;負責建設地上附著物遷移、清除及補償,地下管線設施遷移、保護及補償;修建進場道路、橋梁及其他基礎設施,辦理必要的手續,相關的協調工作;修建施工臨時用電、用水、通信線路設施,辦理正式用電、用水、通信報裝手續,相關的協調工作;投保工程一切險、人身意外傷害險。
(3)勘察設計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本項目地形圖測繪、地質勘察(包括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工代服務、竣工圖編制,施工圖會審及交底、施工圖審查及相關協調工作,以及配套設施的勘察設計。
(4)采購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范圍內的所有設備材料(除組件、逆變器,組件、逆變器在暫估價范圍)的采購、供貨、監造、催交、運輸(含大件運輸道路及加固工作)、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場內二次倒運、竣工后清點移交、甲供設備卸車(如有)等。
(5)施工調試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為達到光伏性能保證指標的項目范圍內(含升壓站間隔擴建)的施工輔助工程、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的施工、全部設備的安裝及所有涉及到的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并網調試、特殊試驗、機組試運行及性能試驗等。
(6)并網涉網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提交并網申請、協調提報月度投產計劃、要求的各類涉網檢測試驗、并網業務辦理(不限于申請場站命名、簽訂購售電合同、簽訂計量服務協議、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簽訂高壓供用電合同、保護定值計算及錄入、調控云平臺建模、現貨系統建模、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等工作)、并網通知書取得、并網啟動申請、并網驗收及消缺、并網會簽確認、啟委會組織策劃等,直至電站并網,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還包括催促接網配套工程建設進度以及上述所有工作過程中的協調溝通。
(7)項目驗收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工程啟動、工程試運和移交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消防、防雷檢測、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工程檔案、工程竣工結算、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質監、安全竣工驗收、檔案驗收、職業衛生三同時等專項驗收以及驗收過程的協調、手續辦理等。
(8)生產準備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光伏電站生產人員培訓及提前進場、標識牌制作及安裝、備品備件購置、竣工驗收前整套設備帶負荷聯合試運轉期間的人力、動力、材料和機械的投入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2. 投標人應通過三標管理體系標準認證,具有完備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 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上均需在有效期內。
4.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規模的光伏發電EPC總承包項目投運業績,并提供相應的投運業績證明文件(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投運證明文件等內容)。
5. 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或機電專業,需同時安全B證)或具備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至少具有擔任過一個100MW級及以上光伏項目總承包工程項目經理的業績,且熟悉工程技術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掃描件(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時間及單位名稱)。
6.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3年(2021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 近3年(2021年至今)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8. 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9.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8月16日9時00分至2024年8月23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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