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襄陽(宜城) 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工程基建期土建優化零星項目施工重新招標已批準采購,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襄陽(宜城) 2×1000MW 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的1號機組于2023年07月14日完成168h試運,2號機組于2023年12月03日完成168h試運,但是還有基建期歷次各類檢查提出的土建零星工程需處理。
2.2招標范圍和內容:
基建期歷次各類檢查提出的土建零星工程,主要有土方工程類、拆除工程類;道路工程類;樓地面裝飾、修復工程類;墻柱面裝飾、修復工程類;砌體工程類;金屬結構、鋼結構工程類;門窗工程類;管道、溝道工程類;其它工程類等。(具體招標范圍詳見《襄陽(宜城) 2×1000MW 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工程基建期土建優化零星項目施工技術規范書》)。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部分需結合機組運行情況進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乙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3)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國內已完工電廠的土建工程施工項目業績(須提供:1合同等業績證明材料;2、業績對應電廠已完工或投運證明材料(竣/完工驗收報告、業主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等均可))。
(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聘用單位為投標人),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本);須為投標人的在職員工(提供2023年7月1日以來至少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4)財務要求:2022年、2023年無連續虧損,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2022年和2023年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6)其他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為2024年8月16日11時00分到2024年8月23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