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波能源2024-2025年度北侖電廠石灰石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北侖電廠石灰石采購,具體包括石灰石的供貨、運輸至北侖電廠自備碼頭。2024-2025年度北侖電廠脫硫系統預計石灰石用量,預計為35萬噸(最終用量以北侖電廠實際需用量為準)。
招標貨物名稱、規格要求及數量、供貨期及交貨地點詳見表1:招標貨物一覽表。
表1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要求 |
估算用量 |
交貨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1 |
石灰石 |
CaO≥51%,顆粒度(粒徑)10~40mm,具體詳細指標詳見技術文件。 |
35萬噸 |
暫定 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時間為準)1年 |
浙江北侖第一發電有限公司自備碼頭 |
乙方以船運方式將石灰石運到甲方指定碼頭,到岸后的接卸工作由招標人負責,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數量為預估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按實結算。 |
注:清單中的“數量”為預估的采購數量,投標人按清單表中的數量進行報價,合同根據實際采購量按實結算,參見《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六、分項報價表”。若后續合同履行中,當供貨周期、結算金額、供貨數量超過實際招標范圍(以一項先到為止),招標人將另行組織招標采購。
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投標。
有效期為合同簽訂后12個月(暫定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交貨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北侖電廠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生產商須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本次招標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代理授權書和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銷售合同業績2份,且單份合同供貨量10萬噸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石灰石樣品化學成分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委托單位需為投標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