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萬利一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及重大災害防治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主要工作如下:
通過資料收集、地面(含井下)水工環地質調查、綜合物探、鉆探與試驗和綜合分析研究等技術手段,全面查清井田(含未來 3~5 年規劃區)內及周邊采空區(含大面積懸頂)、廢棄老窯(井簡)、封閉不良鉆孔,斷層、隙、褶曲、陷落柱、巖漿巖侵入等,煤層厚度變化及分層特征,頂板厚硬巖層、煤層頂板巖層結構與力學性能、巷道頂底板巖層分布與力學參數,地表河流、水體、地下含水體、導水裂縫帶,瓦斯富集區,煤層自燃傾向性、井下火區(高溫異常區),古河床沖刷帶、煤層風氧化帶、火燒區、天窗等不良地質體,井田內油氣井,可采煤層及頂底板巖層沖擊傾向性、地層應力集中區、上覆遺留煤柱等隱蔽致災因素及處治與效果;在此基礎上,提出采空區、水文地質、地壓、火災四類主要致災因素的防治措施;編制提交隱蔽致災普查治理報告及相關附圖、附件, 并根據致災因素隱蔽普查結果編制重大災害治理方案。
在全面收集分析研究以往資料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通過已有資料收集、礦山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面調查(含井下調查)、綜合物探、鉆探工程、原位試驗、室內樣品測試、綜合分析研究等技術工作手段,①查明礦區地質環境條件(地層巖性、地質構造、礦層地質、及開采現狀、規劃);②查明采空區、水文地質地壓(工程地質)、火災四類致災因素(種類、空間分布特征、控制因素影響程度等);③進行四大致災因素的風險性分析與評估(風險性大小與風險趨勢);④本著因地制宜、性價比較高和便于操作的原則,提出四大致災因素的治理措施。
(1)礦山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面調查(含井下調查)
詳細調查礦山現有采空區+未來 3~5 年規劃開采新區邊界外延≥200m 內的范圍
(2)物探
物探范圍為采空區+其外≥20m、未來 1~3年開采規劃地段等人員不能安全通達的采空區(或巖溶)區域、前人封閉不良鉆孔,地面用瞬變電磁法探測預計1.6km²(不含2020年以來物探范圍)。
(3)鉆探
施工地面鉆孔不少于2個,鉆孔必須施工至采空區內,遵循“一孔多用”原則,鉆探應進行鉆探編錄,驗證采空區埋深、采高、兩帶高度情況。
(4)成果報告編制提交
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現行管理文件、制度、規定和國家現行技術規范要求、全面系統整理分析前人及本次所獲得的資料,闡明礦區地質環境條件、各隱蔽致災因素(采空區、水文地質、地壓、火災等因素特征與致災風險現狀、發展趨勢等)及已采取的防治措施與效果等;對存在的較重大的問題,提出防治方案。編制、提交成果報告文字、附圖、附件、附表等。
服務期限: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完成全部專項技術服務工作,向甲方提交最終工作成果。
乙方應按以下進度計劃開展專項技術服務:
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踏勘及物探、鉆探工程;
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內業數據生產并提交全部成果。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資質類別/等級:危險性評估乙級及以上或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乙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地質勘察或地質災害評估或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的合同業績2份。對每份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掃描件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發票日期、不含稅金額清楚可查,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8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