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內蒙古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2027年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服務項目,該項目主要包括辦公樓所涉及的頂棚、墻面、地面、門、窗、上下水管道、燈具及其它等辦公樓涉及的日常維修維護保養服務(詳見“日常維修服務標準表”)。每項服務項目須包工包料,符合各項規格標準和質量要求。除滿足該技術文件要求外,應滿足現場設備運行、環境要求,維修后應與原物的品牌、材料、尺寸、樣式、顏色、型號及周邊等保持一致。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分三個標段,第一標段:平莊煤業總部、水電熱力公司及信息中心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服務項目;第二標段:平莊煤業蒙東能源、蒙東礦業及烏煤公司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服務項目;第三標段:平莊煤業白音華公司和錫林河公司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服務項目。服務方式為上門服務。
質量要求:施工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驗收規范,質量等級達到合格以上,缺陷責任期為單項服務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
2.1.3服務地點:第一標段: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玉龍大街西段168號平莊煤業總部辦公樓、平莊鎮(水電熱力公司、信息中心)2家單位辦公所在地。信息中心辦公場所包括平莊、古山、風水溝、元寶山、紅廟和西露天;第二標段:錫林浩特市城區平莊煤業蒙東能源(含銷售中心、綜合中心)、蒙東礦業(含生產礦區)、烏煤公司(含鍺業加工中心、生產礦區)3家單位辦公所在地;第三標段:內蒙古錫林浩特市西烏珠穆沁旗巴彥花鎮內蒙古平西白音華煤業有限公司辦公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賀斯格烏拉牧場平莊煤業內蒙古錫林河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辦公所在地。
2.1.4服務期:本項目為長協招標,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36個月)。合同有效期為自簽訂合同之日算起36個月或服務金額達到合同總金額終止(以先達到者為準)。
2.2 其他:1.投標方在接到招標方維修要求電話后1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對合同約定的項目進行維修維護。為保證工作需要,投標方須滿足急需時30分鐘到場維修的時限要求,如不是當地供應商,須在當地設立維修點,派駐長期的服務人員,保證服務的時效性。服務時間不得以節假日和休息日順延,緊急維修須保證全天24小時服務。如有特殊情況需與招標人協商后確定完成時間。
2.所有服務項目須達到招標人要求及技術文件約定的維修服務標準。須保證維修及時率達到95%,維修合格率達到100%以上,服務滿意率95%以上。
3.投標人應結合市場人工、材料情況及本項目維修標準與材料標準及施工難易情況等因素,對本項目進行充分考慮,以保證能夠滿足本項目服務所需。入場前,招標人將按照項目維修服務標準表,逐一與投標人核對確定是否能夠按照標準及要求完成各項工作,重點是施工工藝、材料、配件質量均須達到國標標準,以保證高標準、嚴質量。如出現因投標人原因或價格原因導致服務項目無法達標完成或不能按合同履約的情況,招標人將不簽訂合同。
4.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采購文件要求提交合同總價5%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視為放棄中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筆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物新建施工或修繕業績合同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8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