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
為充分發揮新能源集控中心集中監控優勢,實現對各新能源場站功率預測系 統預測數據及運行情況的集中監視以及對集團和公司相關電力營銷系統的數據 支持,本次招標計劃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一套功率預測集中監視系統,完成各 新能源場站功率預測系統的數據上送及新能源集控中心的數據接入,同時通過集 控中心將各場站功率預測數據上送至黃河公司數據平臺、集團產業數據中臺。
1.2 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1)主要軟、硬件設備采購:
投標人應提供能夠實現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場站功 率預測數據接入西寧新能源生產運營中心項目所需的全部軟、硬件設備。
(2)附屬設備:
投標人應提供能夠實現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場站功 率預測數據接入西寧新能源生產運營中心項目實施過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屬設備、 配件以及輔材等。
對于本項目中的任何部件、設備或裝置, 如果上述條款中并未專門提到,但 它對于一個完整的系統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部件、設備或裝置也應屬于供 貨范圍之內,其費用應包含在承包總價之中。
(3)專用工器具:
投標人應提供實現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場站功率預 測數據接入西寧新能源生產運營中心項目的軟硬件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維護 所需的全部專用工器具。
(4)技術服務:
投標人應提供集控側及場站側軟、硬件安裝、調試等服務;應提供公司各場 站功率預測數據接入服務,其中包含各新能源場站現有功率預測廠商數據上送配 合服務;應提供現場培訓和后續擴容、升級等相應服務。
1.2.2 主要工作內容
(1)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功率預測集中監視系統,部署系統相關服務器;
(2)在各新能源場站安裝、調試功率預測系統數據傳輸服務器,部署數據 轉發程序,協調場站功率預測系統廠商將功率預測系統數據通過現有電力通道上 送至新能源集控中心(共 64 個場站 49 套功率預測系統);
(3)在新能源集控中心功率預測集中監視系統制作各新能源場站功率預測 系統運行監視畫面,滿足中心對各場站功率預測系統的監視需求;
(4)在新能源集控中心安裝、調試功率預測數據轉發服務器,將系統采集 到的功率預測數據上送至黃河公司數據平臺和集團產業數據中臺;
(5)負責新能源集控中心功率預測集中監視系統由西寧市城東區遷建至西 寧市城西區的搬遷工作(預計搬遷時間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3 月之間);
(6)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屬設備、配件及輔材等;
(7)提供現場培訓和遠期擴容等升級服務;
(8)完成電力行業重要系統等級保護備案并提供相應資料;
(9)提供必要的圖紙和資料。
1.2.3 項目工期及實施地點
(1)項目工期:項目總工期 210 天,其中實施工期 120 天,試運行 90 天。 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完成項目所需全部軟、硬件設備的現場交付,合同簽訂后 120 日內完成合同項下全部工作內容,并達到試運行條件。
(2)實施地點:青海西寧城東區昆侖東路東川工業園區光伏產業技術創新 中心及青海省境內各新能源場站。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 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 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軟件開發企業,具有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 (或以上)資質認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
1.4.2 項目主要人員資格
項目經理具備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或 PMP 證書資質,三年內負責過 1 個及 以上類似項目管理的工作經歷。
1.4.3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具體認 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 財務狀況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不存在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破產狀態等情形。
1.5 業績
投標人應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至少為國內新能源發電企業提供過2 項功率預測服務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含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技術協 議等材料。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 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1.7.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