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是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在已運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烴示范裝置基礎上實施的升級示范工程,已列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現代煤化工產業創新發展布局方案》規劃重大項目,并獲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核準。
項目廠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北與煤制烯烴一期工廠相連。本項目采用粉煤加壓氣化工藝,經變換、凈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萬噸/年甲醇中間產品,之后通過甲醇制烯烴、烯烴分離、聚乙烯、聚丙烯工藝加工生產75萬噸/年聚烯烴產品,其中聚乙烯裝置設計規模40萬噸/年,聚丙烯裝置設計規模35萬噸/年。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一個標段。供貨表如下:
序號 |
設備位號 |
設備/材料名稱 |
規格(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PA-805 |
聚合物和添加劑計量系統 |
套 |
1 |
具體供貨范圍參照技術規格書供貨范圍 |
注:
1、付款比例:10%預付款,30%進度款,貨物運到現場驗收合格后支付30%到貨款,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支付15%,性能考核驗收合格后支付10%,預留5%質保金。
2.1.3、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12個月
2.1.4、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工程施工現場買方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聚丙烯或聚乙烯裝置的添加劑系統(又稱添加劑加料系統或添加劑計量系統或添加劑喂料系統)的銷售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注:業績要求中的信息可以在合同或技術協議或用戶證明中體現(用戶證明須滿足: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8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