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簡介
1.1 招標項目名稱
廣東廉江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非 1E 級熱擴散式儀表包設備采購。
1.2 招標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廣東廉江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建設地點位于廉江市車板鎮,計 劃建造兩臺 CAP1000 型壓水堆核電機組。
2. 招標范圍
2.1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
2.2 設備分級
表 1 設備安全等級、質保等級和抗震類別
設備 代碼 |
代碼/描述 |
設備 分級 |
安全分級 |
抗震類別 |
質保分級 |
JE34 |
非 1E 級熱擴散式質 量流量變送器 |
D |
非 1E 級 |
非抗震/抗震 II 類 |
QRA1 |
E |
非 1E 級 |
非抗震/抗震 II 類 |
QNA/QRA3 |
||
JE43 |
非 1E 級熱擴散開關 (裝于核級管道) |
E |
非 1E 級 |
抗震 II 類 |
QSA1/ 2/3 QRA3* |
JE44 |
非 1E 級熱擴散開關 |
E |
非 1E 級 |
抗震 II 類 |
QRA3 |
E |
非 1E 級 |
非抗震 |
QNA |
2.3 供貨范圍
表 2 供貨范圍數量清單(單項目雙機組)
項目 名稱 |
設備 代碼 |
設備名稱 |
設備數量 |
單位 |
LJG |
JE34 |
非 1E 級熱擴散式質量流量變送器 |
126+15 |
臺 |
JE43 |
非 1E 級熱擴散開關(裝于核級管道) |
32+3 |
臺 |
|
JE44 |
非 1E 級熱擴散開關 |
6+2 |
臺 |
注:
1)設備數量列中,“+ ”后數量為備件數量,數量計算按不同規格型號、正常供應設備 數量 10%取整計算,且確保不同規格型號均應有備件。
2)具體技術規格、數量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術要求和供貨范圍》為準,招標文件未
明確的見技術圖紙。
3)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附圖、投標產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標人的經驗及投標人案,對 本供貨清單中的數量認真核對、補充、完善,并自行計算各設備、材料及用量。投標 完成后,在投標人進行詳細設計和招標人進行設計審查過程中,若發現仍然缺少必要 的設備、材料量將由投標人無條件補足。
3. 投標人資格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 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 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 行政處罰信息,未在經營異常名錄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國法院在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 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投標人 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上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或政府官方機構/平臺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個月(至 2024 年 7 月)無犯罪證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當地政 務 APP 或公眾號搜索按步驟辦理證明。例:上海隨申辦 APP、浙江浙里辦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眾號;公司法人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刑事犯罪記錄)。
3.4 近 18 個月(至 2024 年 7 月)內投標人應無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記 錄。
3.5 近 36 個月(至 2024 年 7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品 質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
3.6 近 60 個月(至 2024 年 7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 利權、侵犯著作權等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 事法律責任的情況。
3.7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 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 同一產品的產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產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間(按需)。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 同時投標。違反此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 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JE43 機械接 口部分分供方應持有 HAF601 證書,若分供方為國外廠家,則分供方需持有 HAF604 證書)。
3.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1 本項目接受代理投標。
請投標人認真研讀以上資格條件,若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其應自行承擔不利后 果。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