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州碼頭可門作業區1-3號泊位擴能改造工程二期(一階段)工程總承包(PC)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3號泊位擴能改造二期工程(一階段)碼頭新增裝卸船設備、新建 3#斗輪機作業線、05-06散貨堆場及相應配套設施等,泊位計劃新增年吞吐量1300萬噸,泊位設計年通過能力提升1648萬噸/年,建成投產后的泊位總設計年通過能力將達到2668萬噸/年。
2.1.2 工期:合同簽訂后20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億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擴建的含有散貨碼頭安裝工程及港口工程的水運工程合同業績1份(如安裝工程和港口工程為分開的合同,由同一水運工程項目中的一份安裝工程合同加一份港口工程合同視為一份業績),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港口航道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份1億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擴建的含有散貨碼頭安裝工程及港口工程的水運工程合同業績1份(如安裝工程和港口工程為分開的合同,由同一水運工程項目中的一份安裝工程合同加一份港口工程合同視為一份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3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