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方固廢外運服務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標方自行組織滿足烏政通【2014】1號《關于加強散裝物料運輸管理的通告》、烏政辦【2014】21號《關于印發烏魯木齊市散裝物料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烏魯木齊市工業企業煤炭等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通知》及《烏魯木齊甘泉堡經開區大氣污染防治三年》環保要求和業主要求的車輛及滿足業主要求的人員,對招標方集中存放在中轉渣場或招標方廠內指定地點的固廢(詳見下表)進行外運至新疆云潤循環經濟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大洪溝陶粒頁巖礦或生產緊急情況下招標方指定的其它地點。投標方還需配備裝載機等設備整理中轉渣場內各類固廢的齊整與堆放,負責清理活動區域所涉及的相關衛生,包括作業區域、運輸道路等范圍。除此之外,投標方自行承擔上述工作任務所需的車輛設備、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衛生清理工具、自行解決所屬員工后勤保障問題等。
2.1.2招標范圍:
序號 |
名稱 |
數量(噸/天) |
性質 |
車型配置 |
外運距離 |
備注 |
||||
水份w% |
粘車情況 |
|||||||||
1 |
氣化粗渣 |
正常650~1000 |
50% |
否 |
滿足烏政通【2014】1號《關于加強散裝物料運輸管理的通告》環保要求和業主要求的車輛
|
<60 |
按噸公里單價據實結算
|
|||
2 |
氣化細渣 |
正常400~800 |
〉60% |
是 |
<60 |
|||||
3 |
氣化濾餅 |
正常9~10 |
40~50% |
是 |
<60 |
|||||
4 |
氣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60 |
|||||
5 |
石灰污泥(含凈水廠污泥) |
正常40~70 |
40~50% |
是 |
<60 |
|||||
6 |
熱電鍋爐渣 |
正常100~200 |
含水 |
否 |
<60 |
|||||
7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檢修污泥等其他固廢 |
1000~1500噸/年 |
污泥含水 |
是 |
<60 |
|||||
合計 |
—— |
正常工況66萬噸/年(非正常極限工況76萬噸/年) |
—— |
—— |
—— |
—— |
— |
|||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具體開展運營服務時間及車輛數量以招標方通知為準,招標方正常須提前20個日歷天通知乙方進行車輛、人員及其它相關準備。
2.2.2服務地點:服務地點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烏魯木齊市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須涵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若屬于固定單價合同,則需提供合同關鍵頁中的單價及數量,單價乘以數量后的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煤化工裝置或石油化工裝置或電力裝置粉煤灰或鍋爐渣或氣化渣或石灰污泥運輸服務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履約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至少提供一年金額為200萬的發票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材料。運輸車輛不少于25輛,車型要求為自卸貨車,環保排放要求達到國Ⅴ及以上清潔能源車輛(LNG、CNG、新能源電車等),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車輛證明
a、如為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登記證或駕駛證;
b、如非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登記證或駕駛證和租賃合同/協議。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02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