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
同仁牧光儲30MW/12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位于青海省黃南州同仁市。同仁200MW牧光儲多能互補綜合一體化光伏建設項目需配置15%/4h電化學儲能,建設規模為30MW/120MWh,配置12套容量為2.5MW/10MWh組串式儲能機組,一簇一管理,每個儲能單元接入1臺SCB13- 2500/35-0.69干式變壓器;根據2023年8月7日青海省能源局下發的《2021年新能源配套儲能項日推進會議紀要》明確國能青海公司同仁牧光儲多能互補20萬千瓦光伏市場化項目配套儲能納入電網側共享儲能項目建設范圍,由項目企業自主建設。
2.1.2招標范圍:負責儲能系統所需的設備供貨、指導安裝、調試。包括電池系統、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逆變器(PCS)、箱式升壓變壓器以及其他電氣設備等供貨范圍內設備元件的選型、設計、制造、圖紙資料、出廠試驗、供貨、包裝、發運、交貨、調試、協助檢測、協助驗收等,須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電力產業鋰離子電池儲能設備驗收管理標準》(Q/GNDL05-011-2023)等要求,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直至該項目整體驗收通過。
質量要求: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儲能電池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投標人應保證儲能電池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投標人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1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投標人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投標人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整系統質保期60個月。投標人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2.1.3交貨期:自合同簽訂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排產通知之日起75日內完成交貨,交貨后30日內完成安裝、調試、試驗、驗收等工作。
2.1.4交貨地點:青海省黃南州同仁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本次投標標的物的儲能電池電芯制造商或為儲能變流器PCS制造商或為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制造商。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h及以上規模組串式儲能系統集成(磷酸鐵鋰電池)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能量管理系統EMS、電池模組、儲能變流器PCS、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四項產品均需要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產品認證證書,其中需要至少三項自研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或認證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09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