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陜西省延安市延長縣
2.2 項目規模:38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擬定于2024年9月底光伏區及升壓站具備開工條件,11月30日首個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全部光伏發電單元于2024年12月底投產發電。具體時間以監理工程師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陜西延長黑家堡鎮、張家灘鎮38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投標人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設計、供貨(甲供除外)、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試驗(含涉網試驗)、調試、試運行、物資及設備代保管、移交生產、達標投產驗收、企業與項目宣傳推廣、項目屋面及征租地、協調,本項目有關的環評、水保、林業、土地、消防、規劃、并網等協調和證照辦理、各專項驗收等一攬子工作、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及項目施工有關的協調等內容。送出線路(含對側改造)為交鑰匙工程,全面滿足本工程設計等要求。具體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陜西延長黑家堡鎮、張家灘鎮38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具有2項50MW及以上光伏總承包工程已完工業績。(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完工證明材料包括: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投運或完工的材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9-09 16:22到2024-09-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