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縣50MW光伏發電項目二期工程PC總承包已由呂 梁市嵐縣行政審批局備案,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與銀行貸款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期建設規模為50MW,直流測容量為54.45MWp。建筑內容包括光伏場區、升壓站、集 電線路以及相關生產生活配套設施。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光伏組件擬選用700Wp及以上單晶硅N 型雙面光伏組件,共77154塊。逆變器選用300kW組串式逆變器,箱變選用華變。升壓站二期配套新建一臺 50MW主變、一座綜合樓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設施。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不分標段,本次招標內容: 001不分標段:
招標范圍:嵐縣50MW光伏發電項目二期工程PC總承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選址(不限 于已給定所屬鄉鎮范圍),光伏廠區、進場道路(進入各光伏場區道路)、場內檢修道路施工、光伏場地圍 欄(含圍欄,要求圍欄內側與光伏區之間設置不小于3米寬的防火隔離帶)內所有土建、安裝工程(包括光伏 組件、逆變器、數采裝置、箱變、升壓站設備等)、 35KV集電線路、綜合自動化設備、遠動設備、照明、接 地、通信、視頻安防、消防、集控中心場站端設備及接入,光伏廠區監控系統接入銅鼓山電站內等所有設備 材料的采購、施工等。投標人負責全場站接地施工,并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防雷檢測報告。及銅鼓山光伏 電站35kV側、主變、GIS擴建工程、設備和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實驗、試驗、檢查測試、質量監督、
能監辦備案、調試試運、并網手續、投產移交、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施工許可證辦理、水保、安全設施、 消防驗收、職業衛生、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修復及完善等工作, 負責辦理光伏區及集電線等區域依法合規用地的政府手續:包含六部門核查批復、復合用地方案批復、租地 協調(含第一年土地租賃費,土地租賃金額需和甲方確認)、水保(具體清表要求見技術部分)、青賠(含 費用)等政府相關文件。
除明確由發包方負責的事項外的以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其中:
1.施工范圍:負責光伏場區及對應的集電線路、升壓站等全部土建、電氣及安裝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內容:
(1)負責220kV升壓站內全部土建、電氣、安裝及調試工程,站內所有試驗、保護定值(計算、備案)、調試(單體、分系統、并網啟動)、全站全容量試運行、竣工驗收;負責按照全容量并網前山西省電 力公司最新技術要求(如: 一次調頻、高低壓穿越、場站建模、穩控、防孤島及網絡安全防護、并網檢測等)及全容量并網后三個月內完成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要求的全部涉網試驗、 AGC/AVC試驗并取得相應試驗 報告;等保測評;網絡安全風險評估;網絡安全等級備案;
(2)負責按照集團遠程集控中心接入技術要求完成本項目相關設備接入新能源公司太原生產集控運 營中心(技術方案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主站接入費)工作;(滿足集團總部接入要求,技術配置 要求)。
(3)承包方負責完成備用電源系統(施工期為施工電源系統含10kV線路)設計、采購、施工、驗收、 手續審批等工作,施工期間的電費由承包人負責,升壓站并網后由發包方負責承擔。
(4)承包方負責完成升壓站外部網絡專線的接入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接入費用,滿足光功率氣象服務系統 及場站工作、生活使用,并負責支付一年的服務費用,之后年度網絡服務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5)負責光伏場區樁基礎、支架、組件、箱逆變、接地等全部土建、電氣、安裝和對應集電線路等配套 設施建設,光伏場區設備單體調試、消缺、性能試驗、試運、技術和售后服務,組件入場及并網后第三方性
能檢測等工作。
(6)負責本標段工程的消防、水保、環保、文物保護、勞動與工業衛生、安全設施等的施工。
(7)負責光伏場區平整、圍欄安裝、全場施工用水
(8)負責本標段工程所需全部設備及材料(含甲供材以及設備)的運輸車輛牽引、卸車、保管、二次倒 運等工作。
(9)承包人應嚴格按照主管部門批復的環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生態修復方案、林光、草光互補方案 技術要求實施,并制定相應實施方案(包括: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政府部門驗收合格證書)與主體工程同 步進行,實施全過程及驗收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
2、設備采購范圍
負責除甲供材和設備以外的其他設備、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除光伏組件、逆變器(僅逆變器、通訊箱本體,不含安裝材料)、主變壓器、箱式變壓器等甲 供設備外其余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含備品備件、安全生產工器具、滿足生產運行要求的標識標牌、安全 警示牌、擋鼠板等7S標準要求、施工過程中所需的主材輔材等。
(2)投標人負責提供設備材料臨時堆場,并對所有設備、材料(含甲供)保管及出入庫管理,如有損 壞、丟失需無償補充并不得影響工程進度。
3、驗收及手續辦理范圍
負責完成項目竣工驗收涉及到的各階段所有驗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本項目能源監管辦公室的備案工作。
(2)負責完成本項目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備案手續以及全過程全容量電力建設工程質量 監督檢查手續辦理(包含咨詢合同簽訂、費用支付),及現場驗收工作,并取得各階段質量監檢報告、并網 通知單或轉序證明文件,如需分批次辦理投標報價中均已包含。
(3)負責完成本項目全過程全容量并網手續的辦理工作(包含但不僅限于供用電協議、并網協議、購售 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設備批準書、計量點批復、計量驗收、通訊驗收等并網手續辦理與協調),如需分 批次辦理投標報價中均已包含。
(4)負責架空線路特殊跨越(包括但不限于高速、鐵路、道路、河流等)的手續辦理。
(5)負責本項目由發包方組織的達標投產驗收及檔案組卷歸檔工作,并通過發包方的驗收。
(6)負責辦理本項目的環保、水保、節能、規劃、職業健康、安全性評(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 安全現狀評價、安全專項評價)、防雷檢測、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職業衛生三同時驗收、消防三同時驗收
質檢等全部專項驗收工作。
(7)負責本項目全容量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辦理工作(如分批次并網,需按照分批次并網時間后3個月內 取得對應批次申報容量的發電業務許可證)。
(8)承包人負責升壓站、光伏場區(含集電線路、道路)占地以及施工臨時征租地手續辦理,遷移補 償、地表附著物的清理賠償以及手續辦理、復原、復墾、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相關費用及主管部門的驗收費 用,負責按照完成環評、水保批復文件中環保、水保的工程實施工作,以及過程中監理、監測工作。
(9)承包方負責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配合發包方辦理本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
(10)辦理臨時用林、地手續及林業砍伐證工作(光伏廠區林勘已經辦理)。
(11)投標人承擔上述工作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4、其他:
(1)承包人需按照文件《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要求辦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相關手 續,同時需與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包含管理、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現場需安裝人臉識別系統完整記錄 施工期間的人員出勤記錄并匯總考勤臺賬,承包人應承諾項目建設期優先保證農民工工資發放、不發生農民 工工資拖欠、不發生農民工上訪、輿情等不穩定事件。
(2)承包方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工程協調、入場道路協調、阻工協調、以及與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 門的溝通、協調、拜訪、配合檢查等外協調工作,本項目土地征租(承包人負責與政府簽訂的租地合同并支 付首年租賃費,之后年份費租賃費由招標人負責(臨時用地除外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另除政府簽訂的征地 合同、林業補償費用、水土保持補償費以外的青苗補償、附著物賠償、道路占用、道路協調、遷墳、集電線 路補償費用施工區域內需要遷移的電力、通信、熱力、澆灌溝渠改線、臨時占地租地及復墾費用等費用均由 投標方承擔。負責項目建設光伏場區用地的租賃手續辦理以及協調、場區余物清理、集電線路清障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電纜敷設、接地、施工道路、集電線路施工及清障等;項目占地租地發包方予以協助,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3)負責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標段所有人員的工傷保險、建安工程一切險、安全生產責任險以及承包人 認為需要參加的保險,若因承包人未參與保險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其中,建安工程一切險、安 全生產責任險應按招標方要求進行投保。
(4)投標人在中標后合同執行期間,若未按照本標段的工作范圍完成相應工作,且發包方3次書面要求 仍沒有執行,發包方則有權另行委托,并從合同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投標人應無條件同意。
(5)技術培訓、移交生產、工程質量保修服務等內容均屬于承包方承包范圍,承包方必須確保項目完全 滿足發包方正常使用且滿足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標準,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相關資料要及時歸檔,歸檔資 料滿足國家相關檔案管理標準要求,最終通過發包方的檔案驗收。本工程為PC施工總承包工程,電站移交前 必須滿足電網公司及政府部門的相關要求。
(6)承包人負責利用BIM軟件完成本項目的建筑信息模型建設。
(7)承包人需配合發包方組織的全過程造價審核,否不予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工作。
(8)承包人負責縣、鄉、村級道路橋梁(含林業防火通道)使用協調費,租地協調費,土地租賃評估 費,縣、鄉、村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各類協調費,負責繳納縣、鄉、村以及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的土地租賃保
證金和安全施工保證金。
(9)負責組織完成項目開工儀式以及過程中各級檢查工作及相關費用。
(10)按國家相關文件做好安全生產費的支出和計提工作
(11)負責辦理線路施工跨越(公路、鐵路、林地、水庫、燃氣、電力、通信、熱力等公共設施和澆灌 溝渠改線)許可及方案編制。
(12)本工程含銅鼓山光伏電站升壓站內擴建工程,并負責所有相關手續辦理。
2.2承包方式:PC施工總承包模式 2.3建設地點: 山西省呂梁市嵐縣
2.4計劃工期:開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5質量標準:設備、材料要求的質量標準:優質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行業和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驗收標準,滿足設計及國家有關施 工規程和規范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建筑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單位工程合格率100%;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不分標段:
3.1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試類二級資 質。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實施本項目。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3年內(2021年9月1日至今)必須具有1個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PC)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 (須提供合同協議書)。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 人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
(2)投標人與擬派項目經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案件記錄。 3.5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需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 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證書注冊單位為本單位)、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必須具有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EPC)或PC總承 包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2)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需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 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工程師職稱。
3.6其他要求:
3.6.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3.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6.3在集團有不良信用記錄或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9月13日17時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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