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袍一期 50.88MW 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新建工程已由南京市 六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六發改備〔2024〕162 號)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 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龍袍一期 50.88MW 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新建工程
2.3 建設地點:南京市六合區龍袍街道境內,位于東經 119.0000°,北緯 32.2212°,緊鄰省道 S356 江北沿江線
2.4 建設規模:50.88MW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具體工期以監理 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龍袍一期 50.88MW 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新建工程 EPC 總 承包,包含光伏發電場、升壓站、進場(站)道路 EPC 總承包工程。包括但不 限于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調試、服務(含竣工及專項驗收工作、各類協調 工作等)等。EPC 總承包工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勘察:招標人 只提供項目可研階段光伏場區、升壓站初勘與測繪成果報告僅供參考。若招標人 提供的初勘與測繪成果不滿足要求,需投標人自行完成巖土勘察與地形圖測繪工 作。(2)設計:包含光伏發電場、升壓站的所有施工圖紙設計(包含初步設計 報告)、所有設備技術規范、竣工圖設計等全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所有 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 EPC 單位帶設計方案投標,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 10% 及以上),需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3)采購:除甲供設備和材料(詳見 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監造、催交、運輸、接卸、 二次倒運、保管、資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設備和材料接卸、二次倒運、保管、資 料移交。為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 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須在招標人提供 的供應商短名單中選擇,且不得是大唐集團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生產。(4) 施工:包含光伏發電場、升壓站的所有施工內容及配套設施(含場區梯坡改造修 整、護坡治理、防洪、消能設施) ,也包含為落實環評、水保、消防、安全設施 等相關專題及行政批復文件要求實施的項目。施工檢測部分包含升壓站、光伏區 試樁、工程樁檢測、地基檢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測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場地平整,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光伏組件、支架、匯流箱、逆變器、 箱變基礎及安裝工程,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升壓站土建及安裝 工程等。(5)調試:項目調試、試驗(含交接試驗、特殊試驗、一次調頻試驗、AGC 聯調測試、AVC 聯調測試、SVG 性能測試、并網點電能質量測試、建模試驗、 定值計算等電網要求的所有并網及涉網試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性能測 試和驗收檢測)、系統調試、整套試運和檢修、消缺維護費用。所有場站設備接 入大唐大數據集控中心、江蘇公司生產管控中心、南京熱電公司集控中心等, 包 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調試。(6)服務(含竣工及專項驗收工作、各類協調工作 等):投標人負責(a)漁光互補專項方案、安全預評價、第三方機構施工圖審 查、工程報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注冊證書、電力建設工程 安全管理備案登記表、壓覆礦、地災評估、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防護設施 設計專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 、施工所需臨時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 水、用電、中斷道路交通等許可和批準以及其它相關所有手續辦理的工作(包括 前期專題報告編制并取得最終批復或備案手續);(b)人身意外傷害險、施工 設備險、工傷保險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 手 續辦理。驗收方面:投標人負責包含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 消防、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驗 收和竣工驗收。招標人只負責升壓站征地拆遷, 光伏區域(含場區內道路、集電 線路、架空線路) 的租地費用,投標人應負責配合完成土地測量丈量工作。此外 所有的協調、賠付(包含但不限于:建設期魚塘賠償(青苗補償)、稅費以及繳納 水土保持補償費)均包含在投標人范圍內。投標人負責項目并網、試運、移交、 質保、培訓、后評估、審計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關聯的各項工作。工作分界點: (a)與送出工程分界點為:升壓站出線門型構架,升壓站圍墻內設備、材料、 附件及建筑安裝工程均含在本標段內(包含送出工程光纜引接、熔接、附件、測 試等所有工作)。(b)以升壓站、光伏場區、道路、集電線路征租地界限為界 面,升壓站征地紅線、光伏場區、道路、集電線路征租地界限以內的所有施工工 程。本工程作為 EPC 總承包工程,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規 定的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固定總價。項目須通過中國大唐集團投資決策批準 且土地、送出、復合開發均無障礙時,EPC 總承包合同方可生效。
預制艙設備為甲供,包含艙體、高低壓開關柜、充氣柜、接地變兼站用變、 接地變及電阻柜、站用變、光功率、風功率、綜自、交直流電源、工業電視(僅 包含升壓站內視頻監控)、柴油發電機、GIS。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 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 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 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 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 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 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 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MW(或 50MWp)及以上集 中式或漁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 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 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50MW(或 50MWp)及 以上集中式或漁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 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 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 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 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 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 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 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 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MW(或 50MWp)及以上已投運的集中式或漁光互補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 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 及以上 50MW(或 50MWp)及以上集中式或漁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 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 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 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 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 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 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 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 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 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 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 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 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 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7 時 00 分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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