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甘肅金昌市永昌縣河西堡鎮
2.2 項目規模:建設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物資代保管期限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結算完畢之日止,按合同約定移交全部設備、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設備資料等及物、賬、卡及相關資料,并經發包人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為限。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物資代保管服務負責物資代保管庫區的設計、施工、庫管設備設施(含工器具)供貨及安裝招標人項目建設期甲供物資的接收、卸車、驗收、入庫、保管、發放、裝車、回收、分類造冊移交等全過程服務具體服務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物資代保管服務】
1.通用資格條件: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專用資格條件: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機組投運日期為準)具有至少2臺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甲供設備材料代保管合同(包括投標人承擔的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主體施工合同中包含有甲供設備材料代保管服務的)的完工業績。
9.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等。(2)加蓋業主單位簽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業主單位提供的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或質量驗收報告等。以上證明性材料均需能證明投運或完工時間。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蓋用戶簽章的掃描件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10.招標人不接受 2021 年至 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9-19 16:01到2024-09-2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