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吉林公司長春熱電廠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開發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熱電廠2×350MW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鍋爐為哈爾濱鍋爐廠生產的HG1100/25.4—HMⅡ型、四角切圓燃燒、一次中間再熱、平衡通風、固態風冷干除渣、全鋼構架、全懸吊結構、單爐膛變壓直流超臨界π型鍋爐,汽輪機為哈爾濱汽輪機廠生產的C350-24.2/0.4/566/566型、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雙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輪機,發電機為哈爾濱電機有限公司生產的QFSN-350-2型、全封閉、自通風、強迫潤滑、水氫氫冷卻、靜態勵磁發電機。
范圍:本項目以長春熱電廠為對象,采用機理建模、數字孿生、自適應優化算法等手段,建設一套“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建設內容包含建設熱電系統的高精度仿真模型,實現系統運行性能的計算分析;建設能耗特性分析模型,實現機組全負荷范圍的能耗特性分析;針對電廠機組間及同一臺機組不同模式及與電鍋爐的不同組合運行方式、不同熱電負荷匹配下的能耗差異,建立機組多模式協同運行經濟評估模型,在滿足實時電負荷調度指令、實際熱網供熱需求,以及保障安全性的基礎上,形成機組間協同運行優化組合方案與負荷優化分配策略,實現熱電機組不同工況下的機組能耗及調峰能力的準確評估以及機組間的熱負荷優化分配,熱電調峰、發電、供熱綜合收益最大化。
仿真建模及優化機組實施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長春熱電2×350MW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及其熱力系統設備及2臺70MW電鍋爐、2臺90MW電鍋爐,包括熱電機組、電鍋爐、供熱首站、供熱管網及后期可能建設的儲能項目等。
投標方需提供一套完全自主可控及信息安全等保二級,符合招標方軟件功能需求的一套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
服務期要求:服務期暫定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系統開發并交付使用投標人。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001) 吉林公司長春熱電廠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開發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至少2項供熱系統或電力系統的智能優化或能耗監控或控制相關軟件著作權或專利,并提供相關證書。
3.2.2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項供熱系統或電力系統的運維協同或智能優化或控制運行相關業績合同,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9月22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9月30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熱電廠2×350MW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鍋爐為哈爾濱鍋爐廠生產的HG1100/25.4—HMⅡ型、四角切圓燃燒、一次中間再熱、平衡通風、固態風冷干除渣、全鋼構架、全懸吊結構、單爐膛變壓直流超臨界π型鍋爐,汽輪機為哈爾濱汽輪機廠生產的C350-24.2/0.4/566/566型、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雙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輪機,發電機為哈爾濱電機有限公司生產的QFSN-350-2型、全封閉、自通風、強迫潤滑、水氫氫冷卻、靜態勵磁發電機。
范圍:本項目以長春熱電廠為對象,采用機理建模、數字孿生、自適應優化算法等手段,建設一套“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建設內容包含建設熱電系統的高精度仿真模型,實現系統運行性能的計算分析;建設能耗特性分析模型,實現機組全負荷范圍的能耗特性分析;針對電廠機組間及同一臺機組不同模式及與電鍋爐的不同組合運行方式、不同熱電負荷匹配下的能耗差異,建立機組多模式協同運行經濟評估模型,在滿足實時電負荷調度指令、實際熱網供熱需求,以及保障安全性的基礎上,形成機組間協同運行優化組合方案與負荷優化分配策略,實現熱電機組不同工況下的機組能耗及調峰能力的準確評估以及機組間的熱負荷優化分配,熱電調峰、發電、供熱綜合收益最大化。
仿真建模及優化機組實施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長春熱電2×350MW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及其熱力系統設備及2臺70MW電鍋爐、2臺90MW電鍋爐,包括熱電機組、電鍋爐、供熱首站、供熱管網及后期可能建設的儲能項目等。
投標方需提供一套完全自主可控及信息安全等保二級,符合招標方軟件功能需求的一套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
服務期要求:服務期暫定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系統開發并交付使用投標人。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001) 吉林公司長春熱電廠熱電機組協同調度決策系統開發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至少2項供熱系統或電力系統的智能優化或能耗監控或控制相關軟件著作權或專利,并提供相關證書。
3.2.2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項供熱系統或電力系統的運維協同或智能優化或控制運行相關業績合同,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9月22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9月30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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