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寧東一期廠外紅柳煤場煤泥混摻外委加工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機組,兩臺機組投產日期為 2010年12月,電廠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所轄靈武市境內。廠址地處寧東煤炭基地鴛鴦湖礦區內,位于銀川市東南直線距離約 90km,靈武市東南直線距離約 40km 處,北靠鴛鴦湖礦區,西距鴛馮公路約 4.0km,南臨馬家灘鎮約 6.0km。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廠外紅柳煤場煤泥混摻及所有場地和道路的衛生清掃、灑水降塵等其它環保治理工作。工作內容和工程量如下:
(1) 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紅柳煤場煤泥混摻總量:30萬噸。
(2)投標方負責將煤泥和原煤按一定比例用裝載機進行初步混摻,原煤及煤泥的堆取工作包含在本項目中,再將混摻煤通過粉煤機加工成均勻的成品混煤,其中混煤中原煤比例≯65%,煤泥比例≮35%,煤泥經25mm的方孔篩過篩率>95%,經招標方驗收合格。
(3)生產現場煤泥混摻需求量大時,日均原煤和煤泥混摻總量不得低于2000噸,日均煤泥混摻量不得低于700噸。
(4)裝載機及粉煤機作業以滿足實際運行要求為準,在保證安全、作業量、作業效率前提下,參照工作量增加或減少設備及相關機械的配置。煤泥混摻設備、機械日常維護、耗油、耗電等所有費用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5)上級單位檢查出招標范圍內的問題整改工作。
(6)招標人要求提供的其他配合性工作。
(7)各種技術監督和技術服務項目等需配合的工作。
(8)負責廠外紅柳煤場煤泥混摻區域衛生保潔及清掃工作。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計劃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體開始服務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馬家灘鎮韓家溝國能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廠外紅柳煤泥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泥摻配或煤炭摻配或煤場管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2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3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