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飛機牽引車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飛機牽引車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40321A077
2.2 招標項目名稱:飛機牽引車。
2.3 數量:1臺。
2.4 設備要求:
2.4.1最大牽引能力:不小于30噸。
2.4.2最大舉升能力:不小于8噸。
2.4.3行進速度:最高速度5.4km/h,速度可無極調節,線性平穩,速度調節分辨率優于0.5mm/s。
2.4.4前輪舉升后前輪最低點離地高度要求:最低高度50mm,最高高度150mm,并且最低高度至最高高度之間可無極調節。
2.5 交貨地點:沈陽飛機工業(集團) 。
2.6 交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到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登記證書。
投標人為企業的:(1)應提交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應提交2023年度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3)應提交《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況明細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事業單位不適用);(4)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提交授權委托代理人近6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
投標人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單位的:(1)應提交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2)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提交授權委托代理人近6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
3.2如投標人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應提交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原件。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