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豐城4×340MW全廠脫硫廢水深度治理EPC項目建安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豐城電廠建設規模為4臺30萬千瓦發電機組,四臺機組先后于1996年12月至2000年7月建成投產,豐城電廠燃煤設計煤種按煙煤,陜西混煤的貧煤考慮。目前,已完成#1、2、3、4機組的通流擴容技改,總裝機容量達1360 MW。全廠四臺340MW 機組脫硫廢水深度治理項目采用“三效閃蒸+煙道加藥直噴”方案,處理規模12m3/h。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次招標為招標清單范圍內的建安工程,包含建設一套處理脫硫廢水12噸/小時,工藝采用三效閃蒸濃縮和高溫煙氣蒸發,包含脫硫廢水深度治理系統的工藝系統、電氣系統、控制系統、土建(建筑、結構、裝飾裝修等)、照明、防雷、接地、通訊、給排水、消防、采暖通風。建筑包括建構筑物基礎及以上部分的土建施工(地基處理、建筑、結構、裝飾裝修等),基礎施工包含開挖及回填的工作量等、室內外(設備基礎、道路、綠化、地面硬化等)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鐵件或套管、照明管線預埋工程、建構筑物防雷接地等。安裝包括設備、工藝管道、電氣、儀表等及附屬設施的安裝及防腐保溫工程;含設備單體調試,系統配合調試等相關工作;甲供設備和材料卸車、保管及二次搬運;安裝工程裝置性材料其中甲供材料(管道、閥門、電纜、照明燈具、橋架等),其中乙供材料(管支吊架及管卡材料、螺栓及螺母等緊固件、電氣照明線及接地材料、電氣設備支架及電纜支架材料、防火包和防火泥等材料、儀表設備支架、儀表閥門、氣源管、電纜保護管以及防腐保溫材料等)、設備防雷接地以及為滿足項目移交條件招標人委托投標人進行的其他工作內容(招標人保留因條件變化而調整承包人承包范圍的權利)。
2.1.3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0 月20日(以業主、監理或發包方發出的書面開工令為準,如與實際不一致,順延);蒸發器區域計劃交安工期(土建交付安裝):2025年3月23日;團聚車間區域計劃交安工期(土建交付安裝):2025年2月28日 。本項目竣工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建設地點:江西省豐城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火電廠電力工程或火電廠環保工程的建安工程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應提供對應的技術協議等材料作為補充。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火電廠電力工程或火電廠環保工程的建安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專職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2)該人員須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投標人須出具擬任專職安全員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承諾擬任安全負責人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