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詳見第八章。
1.2 資金到位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資金自籌
2. 招標內容
2.1 項目實施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 項目施工現場。
2.2 招標產品列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數量 |
簡要技術規格 |
交貨期 |
1 |
聚丙烯裝置催化劑配置及處理系統 |
1臺套 |
詳見第八章 |
合同簽訂生效后12個月內或業主指定時間項目實施地點車板交貨。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或業績:
*1)投標人須為催化劑配置及處理系統生產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標,應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權,且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權唯一代理商參與本次投標。
*2)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至少1份在聚丙烯裝置應用的業績,該業績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① 裝置規模達到35萬噸/年或以上。
② 該業績已運行。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如合同不能體現上述條件或不能完全體現上述條件還需要提供可以體現上述條件的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議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技術協議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封面和體現上述條件的頁面及雙方簽字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性能考核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運行的證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業績證明文件不清楚或無法提供的,視為無效。
*3) 網上公布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前六個月內駁回投訴、不良投訴累計達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到達3次及以上的,投標人無資格參與本次投標。。
3.2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詳見投標資料表。
3.3 未在 登記并領購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 招標文件的領購
4.1 招標文件領購開始時間:2024年09月30日上午9: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2 招標文件領購結束時間: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