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6×66萬千瓦煤電項目#1~#5汽輪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采購
招標編號:T24110011137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6×66萬千瓦煤電項目#1~#5汽輪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采購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業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業主為三峽巴州若羌能源 ,建設管理方為湖北能源集團股份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通道疆電外送”前期工作情況,“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規劃建設若羌至四川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配套6×66萬千瓦煤電項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將作為若羌外送特高壓直流外送配套調峰電源,電廠建成后將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網消納,為新疆電力外送提供有力的電源保證。
本工程為新建工程,本期建設6×66萬千瓦煤電項目配置6臺660MW級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其中6號機組屬于國家靈活性改造創新項目。
工期計劃:2025年4月主廠房澆第一方砼,2027年4月#1機組投產,2027年12月#6機組投產。每臺機組投產時間間隔1.5個月。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項目所需#1-#5機組(共計5臺/套)汽輪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材料和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設計、技術資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6機組汽輪發電機組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3 交貨要求:
交貨時間:汽輪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計劃交貨時間以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為準,在合同談判和設計聯絡會期間最終確定。投標人的交貨計劃應滿足招標人的工程進度要求。
交貨地點及方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項目廠址內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資質條件: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業績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投入商業運行時間為準),投標人或其母公司具有在境內投入商業運行的兩臺及以上(單臺機組容量600MW等級及以上)超超臨界燃煤汽輪發電機組(須為同一臺/套燃煤機組的汽輪機和發電機)設備供貨業績,有效業績須附相應的供貨合同、投運證明文件(機組性能考核試驗報告或機組生產移交書或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
(3)財務要求:近2年(2022、2023年)無連續虧損(需提供2022、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名。若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需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聯合體中各成員分工。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業績要求為聯合體中各成員的業績累加計算,重復業績只計算一次。其他要求聯合體中各成員須同時滿足。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