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省內三期60MWp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框架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省內三期60MWp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位于江蘇省(含無錫、常州、鎮江、揚州、徐州、連云港市),擬開發、建設光伏項目60MWp(直流側容量),其中高壓項目(6kV及以上)容量不低于30MWp,均為一般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模式。
組件推薦采用590Wp及以上單晶硅N型組件。
招標范圍: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資源開發
協助招標人開發不低于60MWp的分布式屋頂光伏資源并配合招標人簽訂EMC協議、完成政府備案(以招標人或受其委托的子、分公司為主體),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現場勘查,確保屋頂資源條件符合 新能源光伏項目投資決策要求。
2.工程建設
編制各子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場內檢修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土建工程、屋頂荷載鑒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包括加固前屋頂荷載報告,如需加固須提供加固工程量清單及加固后屋頂荷載報告)、消防系統、視頻監控、遠程監控、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如有)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包括組件、逆變器)、材料采購、接入方案編制并取得供電部門同意接入的批復、一二次接入系統設計并通過電網公司評審、保護定值整定計算、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涉網調試、并網協議中要求的各項試驗、試運行、辦理并網、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配合結算審計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建設期工程保險(含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移交、質保期內的服務,并負責協調、解決各分項目投產后1年內電費結算回收事宜。(相關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服務,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并最終由招標人確定)。
目標任務:
1.協議簽訂:中標人須以招標人或受其委托的子、分公司為主體,于合同簽訂后半年內完成不低于60MWp的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資源獲取、簽訂EMC協議(招標人提供制式模板),完成政府備案;其中,須于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協助招標人完成不低于20MWp的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EMC協議簽訂及政府備案。
2.開工:中標人須于合同簽訂后四個月內完成不低于20MWp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的開工,于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內完成不低于50MWp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的開工。(因春節等必須下達停工令的情況及招標人決策異常產生的流程,不計算入內)
3.并網:中標人須于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60MWp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的建設并網。(因春節等必須下達停工令的情況及招標人決策異常產生的流程,不計算入內)
單個項目并網后15天內完成竣工驗收、2個月內完成資料歸檔工作。
合同簽訂階段,如招標人存在已簽約、立項、投決但未進入招標階段的項目,且最終具備開工條件,可作為本招標文件容量補充。
投標人可提供擬開發的項目資源清單,并證明該資源有效(如屋頂或用電企業的資源合作函或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如提供,招標方有權對其內容進行核實。
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一年期并網容量或合同結算額總量要求(含EMC協議簽訂、備案及一年內并網或實際實施的項目結算總額達到中標成交價)履約,否則,投標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向招標人支付1500萬元的違約金(違約金優先于已開工項目工程款中扣除,如因投標人違約責任導致合同解除,屆時所有工程款均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則差額部分應由投標人額外支付給招標人)并賠償招標人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標人及招標人客戶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可預期利益(參照 內部投資收益率計算或已并網項目發電收益計算)、差旅費、停工損失、第三方賠償費用、律師費、公證費、鑒定費、訴訟費等;同時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其他:
工期:400V接入低壓項目取得開工令后 120 日內全部并網發電,總工期為120天,總工期為自取得開工令起,至并網止。6kV及以上接入高壓項目取得開工令后 180 日內全部并網發電,總工期為180天。各項目總工期為各自取得開工令起,至并網止。
條款:本合同約定的商務、技術條款,適用于合同范圍內所有分項目。
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所有分項目須履行 江蘇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原則上自發自用項目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不低于7.5%(稅前),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不低于8%,全額上網項目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不低于6.5%(稅前),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不低于7%;由于項目未通過江蘇公司投資決策審議的,該分項目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