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液壓支架調移裝置一批【重新招標】,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液壓支架調移裝置一批,共2臺(套)。具體內容技術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及招標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標項目不傾向于任何專利產品,投標人投標產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識產權的,視為已合法取得使用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無關。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供貨。
2.4 交貨地點: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劉莊煤礦;安徽省淮南市鳳臺縣新集鎮新集二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復印件)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應為有能力生產本次招標物資的制造商,提供投標產品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當日至少1份標的物或同類產品的銷售合同業績。(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合同無簽訂生效時間、無合同標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視為無效業績。)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否。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0月08日17: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